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县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2023年7月20日在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韦冲
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规定和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常委会报告2022年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请予以审议。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自治县成立70周年,做好今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在自治县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县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以及中央、自治区、柳州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秀美融水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县成立70周年。2022年,基本完成了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全县预算实现收支平衡,财政运行基本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9亿元,为调整预算数6.01亿元的101.27%,同比下降15.86%,减收1.1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89亿元,为调整预算数1.85亿元的102.11%,同比下降22.08%,减收5344万元;非税收入4.20亿元,为调整预算数4.16亿元的100.89%,同比下降12.73%,减收612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78亿元,为调整预算数49.18亿元的68.69%,同比下降14.22%,减支5.60亿元。其中民生支出31.52亿元,为调整预算数45.87亿元的68.73%,减支4.94亿元,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93.32%,比去年提高了0.72个百分点。
(三)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1.78亿元,同比增收5.74亿元,增长12.4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6.93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545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1.73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65亿元)、调入资金364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8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25亿元。总收入增加主要是债务转贷收入同比增加6.2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同比增加3.34亿元,而调入资金同比减少2.37亿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1.65亿元,同比增收7648万元,增长1.8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7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8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6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1亿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1.7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1.6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2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15.40亿元(其中,结转专款15.40亿元)。
(六)预备费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000万元,已全部分配使用,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8万元、农林水支出41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万元、金融支出36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70万元。其中,用于疫情防控经费1334万元,抚恤金854万元,桂惠贷财政补贴361万元,林农粮差补贴418万元,救灾支出6万元,其他27万元。
(七)“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三公”经费75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零万元;公务接待费38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4万元、运行维护费35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6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49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93亿元,为调整预算数3.69亿元的23.61%,同比减少3.53亿元,下降64.63%;上级补助收入589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7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62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7亿元,为调整预算数3.46亿元的80.11%,同比减少2.17亿元,下降43.94%;调出资金364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916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852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716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18万元的161.11%,同比增加9万元,增长45.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85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43亿元,完成预算的88.09%,下降11.37%。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9亿元,完成预算的96.81%,下降6.7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4亿元,完成预算的69.87%,下降22.52%。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36亿元,完成预算的97.79%,增长3.98%。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31亿元,完成预算的97.36%,增长4.1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5亿元,完成预算的99.20%,增长3.36%。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70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8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895万元),上年结余3.8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6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55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88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41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64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自治区核定我县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26.2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9.5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65亿元。截至2022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25.7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9.2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6.51亿元。全县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能及时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及发行费用,自治县本级政府债务本息负担总体可控,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六、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财政部门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兜牢民生底线,落实各项重大政策和重点支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一)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
1.全面落实组合式税费政策。2022年退税、减税、缓税1.21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3800.48万元、新增减税降费3762.54万元、缓税缓费4581.47万元。2.积极落实降低社保费率、缓缴保费政策。全县参保企业730家,符合享受降费率政策的企业有730家,减免保费956.37万元、受惠职工7562人;符合政策缓缴社保费的企业有36家,缓缴保费266.46万元。3.落实好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政策,积极充分运用政府采购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高“832平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份额,全力助推全县乡村振兴战略,2022年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542.66万元。4.积极落实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减免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972户,减免租金565.95万元。5.实施推进惠企政策落地。积极投放“桂惠贷”14.02亿元,共惠及1003户市场主体,兑现财政贴息2398万元。6.强化直达资金管理。落实常态化财政直达资金16.55亿元,实际支出13.91亿元,支出进度达84.05%,跑出惠企利民加速度。7.用足用好政府债券资金。积极向上级争取债券资金,收到自治区财政厅转贷新增政府债券7.23亿元,用于教育、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有效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作用。
(二)狠抓组织收入,积极筹措资金,全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强化收入征管,加大部门协作,确保应收尽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当年新增转移支付收入3.34亿元和新增债券收入7.23亿元,有力支持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持续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统筹使用存量资金2.06亿元。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追加,加大“四本预算”统筹力度,努力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三)集中财力保民生,增加民生福祉,改善人民生活品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财政紧平衡的情况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资金持续向民生领域倾斜,努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县民生支出31.5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93.32%,比上年提高0.72个百分点。
1.支持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全县就业补助支出1707万元。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培养提高职业技能,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64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6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94人。
2.支持教育均衡发展。全县教育支出7.5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22.40%,比上年提高1.62个百分点。积极落实各项教育投入政策,优化调整学校布局,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机制日益健全,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当年增加幼儿园180个学位、小学200个学位、初级中学100个学位、普通高中1500个学位,切实解决进城务工子女读书难和大班等问题。
3.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63万元。接待游客人数592.78万人次,旅游消费67.18亿元。实施“送戏下乡”、免费开放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举办形式多样的群众文体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生活,增强人民体质、陶冶人民情操。
4.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县卫生健康支出2.13亿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明显加强,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继续深化。
5.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县社会保障支出5.94亿元,住房保障支出5409万元。养老保障待遇进一步改善,优抚对象待遇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较好保障,城乡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得到有效改善。筑牢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累计发放城乡低保、特困补助、临时救助、高龄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困境儿童补助等资金1.43亿元,惠及群众69万人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获得感、幸福感。
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县统筹落实财政衔接资金6.85亿元,实际支出6.28亿元,支付率91.63%;大力支持发展壮大优势特色产业3.21亿元,实际支出3.00亿元,支付率93.42%,全口径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资金占比46.86%。
七、做好财政务服务工作,持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1.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及只增不减的管理方式,实现支出规模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推进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经费核定更趋规范合理。积极推动预算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打造“阳光财政”。积极稳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资金绩效管理、资金监控、债务管理、政府采购等业务嵌入一体化系统。积极推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加强财政管理监督。一是发挥政府采购“严把财政支出关口”职能,2022年,全县政府采购计划2.76亿元,实际采购2.74亿元,节约资金为235万元,节支率0.85%,采购数量1424笔。二是打好财政投资评审“铁算盘”,完成542个项目评审,送审35.39亿元,审定33.15亿元,核减资金2.23亿元,核减率6.32%。三是强化财政“双监控”机制,充分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运用数据分析、在线自动预警等手段,形成实时动态的绩效监督方式,确保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四是充分利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直达资金分配、使用全程进行实时监测、预警、跟踪,一竿子插到底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强化会计监督职能,积极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监督、财政内部监督、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监督、预决算公开监督等专项监督,维护财政治经济秩序、规范财政支出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为全县财政治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保驾护航作用。
八、审计提出问题的整改说明及措施
(一)关于审计提出问题的情况说明。
1.“预算编制不科学”的说明。财政部门根据实际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变动情况(如:2022年当年新增转移支付3.34亿元、新增债券资金7.23亿元),做到有增有减,有保有压,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进行调整,从而造成部分支出科目变动较大。
2.“预算支出执行率低”的说明。主要原因是资金调度不到位,无法按进度、合同约定支付,整体支出率低,结转资金量大。
(二)整改措施: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求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努力做到立行立改。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预算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随意追加预算。深化财政改革,2023年全面实施零基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和直达资金监控,强化财政监督。督促执收单位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及时、足额将政府非税收入上缴国库。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凝心聚力拼发展,为奋力开创新时代秀美融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