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镇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永乐镇政府2019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情况
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永乐镇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财政专户支出表
十一、上年结余支出表
十二、“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项目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制订并组织实施本镇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党的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
(二)负责编制本镇经济社会和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
(三)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负责本镇的规划管理、房产管理、土地使用(征收、出让)、拆迁和开发等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环境资源保护、爱卫等工作。
(四)负责本镇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涉外经济活动,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审核投资项目。
(五)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六)负责本镇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劳动社会保障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实施等工作;负责本镇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和各类教育活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抓好城镇日常管理工作,搞好城镇美化、绿化、亮化和卫生工作。
(七)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镇村综治信访维稳平台,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八)负责本镇重大突发性事件迅速反应机制的建立和及时处置,并及时报告上级。
(九)做好所属单位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的指导和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对镇机关各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活动的审计工作。
(十)负责本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十一)行使区委、区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工作职责,永乐镇党政机构设置5个综合性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党务(组织、宣传、纪检、监察、统战)工作;负责机关各部门、下属单位和行政村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政务监督;负责保密、文书档案、人事、财务、国有资产工作;承担人大、人民武装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日常工作;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收集信息、反映动态、调查研究、督促检查;负责党政机关考勤、财务、车辆管理、后勤、保卫、卫生工作。
2.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村民自治、社区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等日常工作;做好优抚、扶贫、救灾、救济、低保、五保、医疗救助和殡葬、婚姻、区划地名及民间组织管理及残疾人工作;做好社会保障、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承担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社会救助、劳动保障、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等农村社会保障服务性工作;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移民政策,具体组织实施移民安置规划;组织移民搬迁,并向上级反映移民群众意见,掌握全镇移民工作状况,为移民提供各种服务。
3.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拟订本镇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农林牧业产业化发展、镇工业、商贸流通业发展、村镇建设规划和财经统计、上报等工作;负责本镇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涉外经济活动;负责农业综合规划、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利设施建设;负责农业防灾工作;负责退耕还林、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等工作;负责拟订本镇财政建设、财政收支预算等工作;负责本镇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及涉外经济活动;负责全镇项目规划、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监管和日常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镇土地使用、拆迁和开发等工作。负责本镇村镇环境卫生整治和规划监察工作;负责本镇乡村清洁、环境卫生监管和环保环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并积极做好相关协调、配合工作。
4.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并落实目标任务和各项奖励政策,检查评估和实施人口计划,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调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开展,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民事纠纷调解,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政策以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日常工作,加强巡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负责本镇食品安全的宣传、监督、巡查和整治,收集整理相关食品安全材料的归档、上报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安”工作宣传,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农村公路巡查管控等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
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明确为上级机关派驻或设在镇的机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乐镇政府共有直属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个。行政单位分别是人大、党委、政府、群团。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是镇财政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镇计生站、镇文广站、镇劳保所、镇水利站、镇防火站。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56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工勤编制2人,参公单位编制5人,事业编制24人。编内在职55人,其中:行政在职25人,工勤在职2人,参公在职4人,全额事业在职2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一)行政机关本级
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工勤编制2人。编内在职27人,其中:行政在职25人,工勤编制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二)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永乐镇财政所
参公编制5人,编内在职4人,聘用人员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三)所属事业单位:永乐镇计生站
全额事业编制6人,编内在职6人,聘用人员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四)所属事业单位:永乐镇文广站
全额事业编制2人,编内在职3人,聘用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五)所属事业单位:永乐镇劳保所
全额事业编制3人,编内在职2人,聘用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六)所属事业单位:永乐镇水利站
全额事业编制5人,编内在职5人,聘用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七)所属事业单位:永乐镇防火站
全额事业编制8人,编内在职8人,聘用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永乐镇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部门收入总预算968.21万元,去年部门收入总预算802.56万元,同比增加165.65万元,同比增长20.64%。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数、在职人员工资总额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68.21万元,去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2.56万元,同比增加165.65万元,同比增长20.64%。
2.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其他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平衡,无赤字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部门支出总预算96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8.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去年部门支出总预算802.56万元,同比增加165.65万元,同比增长20.64%;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数、在职人员工资总额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七大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403.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1.65%,去年支出预算321.23万元,同比增加82.03万元,同比增长25.54%;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科目支出预算26.6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75%,去年支出预算28.37万元,同比减少1.71万元,同比下降6.03%;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126.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10%,去年支出预算86.91万元,同比增加39.95万元,同比增长45.97%;
(4)卫生健康类科目支出预算124.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85%,去年支出预算101.60万元,同比增加22.83万元,同比增长22.47%;
(5)农林水类科目支出预算225.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3.25%,去年支出预算221.73万元,同比增加3.41万元,同比增长1.54%;
(6)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60.8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9%,去年支出预算42.73万元,同比增加18.14万元,同比增长42.45%;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科目支出预算1.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10%,去年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1.00万元,同比增长10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968.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 %,去年支出802.56万元,同比增加165.65万元,同比增长20.64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04.4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2.75%,去年支出预算512.03万元,同比增加192.37万元,同比增长37.57%。
商品服务支出预算116.0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99%,去年支出预算142.36万元,同比减少26.31万元,同比下降18.48%。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47.7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26%,去年支出预算148.18万元,同比减少0.42万元,同比下降0.2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80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80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80万元,比上一年预算增加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6.0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9年预算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5.8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县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本级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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