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市监发〔2023〕23号关于印发《2023年融水县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融市监发〔2023〕23号
关于印发《2023年融水县秋季学校食品
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市场监管所,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保障全县校园食品安全,现将《2023年融水县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融水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8月28日
2023年融水县秋季学校食品安全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推动校园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严防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全力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县市场监管局决定联合县教育局开展2023年全县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对象
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外托管机构食堂、校内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底。
三、检查内容
(一)检查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是否提出食品安全意见建议;是否结合自身实际,分析食品安全的风险点,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是否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等,是否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及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是否整改。
(二)检查场所卫生情况。重点检查食品经营场所的地面是否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墙壁和门窗是否无污渍、无灰尘;天花板是否无霉斑、无灰尘;场所内是否无有害生物活动迹象;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物品是否表面清洁。
(三)检查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重点检查防“四害”、冷藏冷冻、加热保温、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是否满足需求、正常运转。
(四)检查食品原料合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稳定、合规的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是否落实食品原材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经营场所内的食品及原料是否处于保质期内、感官性状正常;是否及时废弃腐败变质食品;生活饮用水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五)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是否落实晨检制度;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是否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检查人员规范操作情况。重点检查从业人员是否规范穿戴工作服、佩戴口罩和洗手消毒;加工制作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做到食品和工用具生熟分开,熟制食品烧熟煮透;每餐成品是否按规定进行留样。
(七)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具有专用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消毒后的餐饮具是否存放在清洁、专用、密闭的保洁设施中,并有明显区分标识;使用敞开式的货架存放餐饮具的,是否采取防护措施;餐(饮)具是否做到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
(八)检查“广西餐安”培训、考核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员、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按要求开展营养健康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督促食品安全员、食堂从业人员通过“广西餐安”APP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凡年内未参加“广西餐安”培训考核的人员,应在9月底前完成。
(九)检查反食品浪费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和实施反食品浪费管理制度,是否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海报及标识等情况。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制止餐饮浪费自查制度,加强食品在采购、储存、加工、发放等环节的减损管理。
四、检查方式
采取食品经营单位自查自纠,市场监管、教育部门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检查核验的方式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将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践行主题教育的重要举措,在“严、深、实”上下功夫,依法依职责落实监管责任。
(二)扎实做好整改查处。各乡镇要结合属地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学校食堂、校内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校外托管机构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全覆盖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并跟进整改落实情况,督促限期整改到位。涉嫌违法违规的,要严惩重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三)深入推进智慧监管。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以推进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为切入点,逐步建立“互联网+明厨亮灶”的智慧监管模式,进一步提升各方食品安全管理效能。以分层分级包保责任划分为A级的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为重点,推广实施HACCP、ISO22000管理体系,引导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机制,提升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请各级各类学校要自行组织针对学校食品安全的自查自纠工作,履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检查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总结纠正,认真填写《2023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1)留档备查。
请县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认真收集汇总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工作成效,于2023年10月7日前将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分别报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县市场监管部门同时将《2023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2)、《2023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整改台账》(附件3),以及所有下达的责令改正通知书、监督意见书、整改情况报告等扫描成PDF格式材料,报送至市市场监管局食品餐饮科。县教育部门将《2023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4,PDF和word版)发送至柳州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中心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县市场监管局:陈兆军,5133767,rsfda_ap@163.com;
县教育局:刘长忠,5129393,rsjyajg@163.com。
附件:1.2023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情况表
2.2023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总表
3.2023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整改台账
4.2023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总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