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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长效机制》的解读

来源:融水县文档组

发布日期: 2022-08-24 17:00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长效机制》的解读


2022824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政局印发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长效机制》(融民发〔202240号)。现就《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长效机制》有关情况予以解读。

一、制定机制的必要性

根据柳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社会事务领域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反映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融水县实际,制定本机制

二、制定机制的政策依据

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以下简称《救助管理办法》)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令第2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0410号)精神,强化主动发现和源头治理,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

三、文件主要内容

建立发现、报告机制,建立处置、救助机制,建立巡查、督导机制,建立快速查询、照料安置机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和社会参与机制。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1.什么是流浪乞讨人员?

答: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包括相关人群流浪、乞讨、卖艺、杂耍等。

2. 如何发现、报告流浪乞讨人员?

答:一是通过城管部门在管理的每一个单元和公安部门对片区巡逻过程中发现。二是相关单位在辖区网格内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报告公安、城管或民政部门。

3.如何处置、实施救助?

答:公安、城管或民政部门在接到报告后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救助。按照部门职责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4.对流浪乞讨人员怎么快速查询和照料安置。

答:有四种情形:一是对送入救助管理机构的受助人员,查清其身份信息的,及时通知其监护人、亲人接回或护送其返乡妥善安置。二是对无法提供个人信息的受助人员,通过受助人员指纹、体貌特征等线索,及时查询比对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救助信息和寻亲信息。三是受助人员在救助管理期间被发现有疑似走失、被遗弃、被拐卖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将受助人员体貌特征、发现经过等情况告知并请当地公安协助核查受助人员身份信息。四是对确实查找不到相关信息的受助人员,予以妥善照料安置。

    五、政策咨询渠道

    负责解读本政策单位:融水县民政局,地址:融水镇香山北路30号,电话:0772-5122349 邮箱:rsxmzj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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