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政策解读

《融水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大队组建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融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7-14 17:50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大队

组建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区厅、市局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打造“融水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品牌,2022714日,退役军人事务局印发了《融水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大队组建方案》。

一、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全县广大退役军人自觉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在疫情防控、应急救援等多个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据初步统计,全县60周岁以下的退役军人3700余人,已有退役军人志愿者468人,但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存在统筹协调力度有待加强、志愿服务活动不够规范、保障和激励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亟需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更好推动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二、主要依据

本方案主要以《志愿服务条例》、《广西志愿服务条例》、《自治区退役军人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17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关于在全区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工作方案>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213号)、《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工作方案>的通知》(柳退役军人发〔202222号)为依据。明确退役军人事务局指导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研究拟订退役军人参与志愿服务的政策措施,促进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推动在各级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逐步实现全域覆盖、管理规范、组织有序。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传承红色基因、助力文明实践、服务经济发展、协同应急救援、突出荣誉激励,培塑融水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专业化建设,逐步建成“一地域一品牌,一村(社区)一队伍”的志愿服务网格,打造融水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品牌。

(二)明确组建了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的工作原则。

一是依法组建,规范有序。严格落实有关法规政策,遵循“五有”标准,即有稳定的志愿服务队伍、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有固定的志愿服务阵地、有坚实的志愿服务保障。加强志愿服务组织中的党团建设,保证志愿服务组织的政治方向。

二是统一协调,分级管理。加强与文明办、民政等部门协同联动,推动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融入基层治理,形成多方参与、协作共进良好局面。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由本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和业务指导。

三是自愿参与,公益服务。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引导退役军人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坚定理想、脚踏实地、甘于奉献,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开展以退役军人为主体的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扩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覆盖面。

四是奉献社会,示范引领。吸纳激励广大退役军人投身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社会、奉献社会中赢得社会尊重,展现责任担当良好形象,彰显自身价值,弘扬正能量。

五是鼓励创新,务求实效。坚持创新与实效并举,注重发挥退役军人技能专长优势,鼓励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注重志愿服务质量和效果,把退役军人的需求与服务能力结合起来,培育志愿服务品牌。

(三)明确组建了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的组织体系。

一是设立管理机构。在融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融水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大队,取名为“苗岭红”,负责统筹、协调、规划全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接受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筹管理和业务指导。

二是设立分支机构。乡镇、村(社区)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分别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中队、分队,由所属退役军人服务站逐级进行统筹管理和业务指导。

(四)明确组建了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的队伍建设。

一是全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由退役军人工作者和退役军人志愿者组成。

二是融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强对全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的规划指导,统筹推进志愿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五)明确组建了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的服务内容。

一是突出项目牵引。各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组建前期,突出以“项目”来指引和扶持志愿服务活动,凝聚当地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的资源,着重向设立“关爱功臣”“帮扶济困”“节点慰问”“常态联系”“讲好故事”“生活照顾”“助兵生产”等项目倾斜,把志愿服务项目与开展“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紧密衔接,相辅相成,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项)志愿服务活动。

二是做好日常服务。各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组建成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方案》规定的8项服务内容延伸并拓展。

  1. 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意识,把组建融水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作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快组建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形成工作合力。各级要加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的统筹管理和业务指导,确保队伍组建合规,开展志愿服务经常规范;协调解决本级队伍组建所需经费,指导通过公益创投、社会捐赠等途径,按有关要求妥善解决志愿队伍运营资金、人身意外伤害险等问题。

三是鼓励创新服务。各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要坚持服务宗旨,创新服务方式方法,依托本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引导各地社会团体、涉军协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培育扶持志愿服务项目,制定实施计划,提供精细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发挥志愿者服务凝聚人心、增进认同、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作用,擦亮融水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品牌,推动全县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政策咨询渠道

负责解读本政策单位:融水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融水县融水镇寿星北路60号,电话:0772-5121006,邮箱:rstyjrsw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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