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退役军人发〔2022〕8号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大队组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融 水 苗 族 自 治 县
退 役 军 人 事 务 局
融退役军人发〔2022〕8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
《融水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大队
组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大队组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融水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7月14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大队
组建工作方案
为激励全县广大退役军人积极投身志愿服务工作,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展现融水县退役军人“退役不褪色,奉献新时代”的优秀品质,根据《广西志愿服务条例》《自治区退役军人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1〕7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关于在全区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工作方案>的通知》(桂退役军人发〔2022〕13号)《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工作方案>的通知》(柳退役军人发〔2022〕22号)精神,决定在全县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传承红色基因、助力文明实践、服务经济发展、协同应急救援、突出荣誉激励,培塑融水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专业化建设,逐步建成“一地域一品牌,一村(社区)一队伍”的志愿服务网格,打造融水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品牌。
二、组建原则
(一)依法组建,规范有序。严格落实有关法规政策,遵循“五有”标准,即有稳定的志愿服务队伍、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特色的志愿服务品牌、有固定的志愿服务阵地、有坚实的志愿服务保障。加强志愿服务组织中的党团建设,保证志愿服务组织的政治方向。
(二)统一协调,分级管理。加强与文明办、民政等部门协同联动,推动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融入基层治理,形成多方参与、协作共进良好局面。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由本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和业务指导。
(三)自愿参与,公益服务。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引导退役军人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坚定理想、脚踏实地、甘于奉献,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开展以退役军人为主体的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扩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覆盖面。
(四)奉献社会,示范引领。吸纳激励广大退役军人投身志愿服务活动,在服务社会、奉献社会中赢得社会尊重,展现责任担当良好形象,彰显自身价值,弘扬正能量。
(五)鼓励创新,务求实效。坚持创新与实效并举,注重发挥退役军人技能专长优势,鼓励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注重志愿服务质量和效果,把退役军人的需求与服务能力结合起来,培育志愿服务品牌。
三、组织体系
(一)管理机构。在融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融水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大队,取名为“苗岭红”,负责统筹、协调、规划全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接受柳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筹管理和业务指导。
(二)分支机构。乡镇、村(社区)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分别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中队、分队,由所属退役军人服务站逐级进行统筹管理和业务指导。
四、队伍建设
(一)队伍构成
全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由退役军人工作者和退役军人志愿者组成。在融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融水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大队,队伍构成:
1.退役军人工作者: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工作人员。
2.县直各单位退役军人。
3.退役军人志愿者:面向社会招募,根据本人志愿报名参加原则。
乡镇、村(社区)可参照上述招募方式,形成一定规模的志愿服务队伍。
(二)招募程序和条件
各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通过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以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等方式招募志愿者,志愿服务队伍原则上于2022年7月底前完成组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以保证自愿服务活动健康发展。
2.具有从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活动所需要的身体条件,保证每年从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时间累积在48小时以上。
3.对退役军人工作有感情、有认同,热心退役军人公益事业,具有志愿服务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4.具有参军、从事退役军人工作和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5.年龄55岁至60岁(含)符合招募条件的必须要有家庭直系亲属签字同意;60岁以上的原则上不招募,如想报名需经家庭直系亲属签字同意并报融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批准同意。
(三)报名方式
1.退役军人工作者。通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发文件组建,7月中旬完成。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从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活动的需经县局主要领导批准同意。
2.退役军人志愿者。有意愿符合条件的志愿者持身份证、退伍证或退伍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报名;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将报名人员名单向乡镇、县逐级上报遴选结果。
第一阶段招募:原则上每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招募退役军人志愿者不能超10人,因特殊情况需增加人员的需经县局领导同意;所辖村(社区)志愿者达5人(含)设分队,未达5人以上(含)可就近村(社区)联合组队;乡镇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可按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招募人员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中队,也可自行招募组建;大队由县各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分队、中队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工作人员及县直各单位退役军人组建成立。
(四)队伍管理
融水县退役军人事务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全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的规划指导,统筹推进志愿服务工作有序开展。融水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加强志愿服务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坚定政治信仰,弘扬志愿精神,增强风险意识,确保方向正确;建设专业骨干队伍,强化指导、重点培育、交流互鉴、共同提高;指导各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和志愿者按要求完成网上登记备案。各地借助社会资源,依托志愿者联合会、团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行业组织等,通过实训授课、实操演练、实地观摩等方式,按专业、分领域开展特色志愿服务技能培训,提升志愿服务能力。
五、服务内容
(一)突出项目牵引。各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组建前期,突出以“项目”来指引和扶持志愿服务活动,凝聚当地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的资源,着重向设立“关爱功臣”“帮扶济困”“节点慰问”“常态联系”“讲好故事”“生活照顾”“助兵生产”等项目倾斜,把志愿服务项目与开展“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紧密衔接,相辅相成,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项)志愿服务活动。
(二)做好日常服务。各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组建成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方案》规定的8项服务内容延伸并拓展。
六、工作步骤
(一)创建服务品牌。县层面策划推出融水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大队品牌,设计统一队旗、队标和队服,打造品牌整体形象,并在全县范围内征求意见。各级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同时,各级应完成在自治区文明办指定的广西志愿服务云平台——“桂志愿”系统(htps://gxguizhiyuan.com)上登记备案。
(二)组织招募队员。招募的退役军人志愿者,应当身体健康、诚实守信、热心公益、乐于奉献,无不良记录,具备从事志愿服务的必备条件。各级根据实际需求制定招募计划,公告志愿者的条件、数量、服务内容、保障条件以及可能发生的风险等信息,按流程和要求组织开展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考核、激励和管理等工作。
(三)开展管理实践。按照《广西志愿服务条例》要求,在人员吸纳、组织管理、服务活动开展、促进措施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加强规范建设。举办融水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大队授旗仪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加强统筹管理和业务指导,组织退役军人志愿者和团队参加线上线下志愿服务专业培训。按项目计划推进志愿服务活动实施,在实践活动中不断丰富和积累志愿活动工作经验。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意识,把组建融水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作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快组建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请县直各单位于7月15日下班前将附件1融水县退役军人志愿者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我局电子邮箱,7月30日前将附件2融水县退役军人志愿者申请表纸质版签名后报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融水镇寿星北路60号)二楼局办;请各乡镇于7月30日前将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组建运行情况报告、退役军人志愿服务中队花名册、主要负责同志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报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人:马征,联系电话:0772-5121006;电子邮箱:rstyjrswj@163.com。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级要加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的统筹管理和业务指导,确保队伍组建合规,开展志愿服务经常规范;协调解决本级队伍组建所需经费,指导通过公益创投、社会捐赠等途径,按有关要求妥善解决志愿队伍运营资金、人身意外伤害险等问题。
(三)鼓励创新服务。各级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要坚持服务宗旨,创新服务方式方法,依托本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引导各地社会团体、涉军协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培育扶持志愿服务项目,制定实施计划,提供精细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发挥志愿者服务凝聚人心、增进认同、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作用,擦亮融水县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品牌,推动全县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附件∶1.申请汇总表
2.融水县退役军人志愿者申请表
3.融水县退役军人苗岭红志愿者服务大队队标
4.融水县退役军人苗岭红志愿者服务大队队旗
5.融水县退役军人苗岭红志愿者服务大队服装
附件2
融水县退役军人志愿者申请表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民 族 | 学 历 | |||
籍 贯 | 服务特长 | 手 机 号 | |||
家庭住址 | 身份证号 | ||||
从事职业 | 电子邮箱 | ||||
志愿服务项 目 | 请在报名参加的志愿者项目后打“√”,可多选。 关爱功臣□节点慰问□ 常态联系□ 讲好故事□ 生活照顾□帮扶济困□ 助兵生产□ | ||||
志愿者服务承诺书 | 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 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美好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本人承诺提供信息真实无误。 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 ||||
审 批 | 审批意见: 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
注:此表由申请者本人填写,一式三份,一份个人留存,一份由所在志愿队留存。一份单位、乡镇留存。
附件3
融水县退役军人苗岭红志愿服务大队队标
附件4
融水县退役军人苗岭红志愿服务大队队旗
附件5
融水县退役军人苗岭红志愿者服务大队服装
(正面)
(背面)
融水苗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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