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融水

环境与生态质量

来源:融水县政府门户网

发布日期: 2020-03-19 16:20    |  作者:

  一、融水苗族自治县概况 

  (一)自然环境概况 

  1.地理概况 

  融水苗族自治县地处广西北部,融江中游西岸。地理坐标为东经   109°15′,北纬25°25′。行政区域面积4624平方公里,东面接融安县,南面与罗城、柳城两县毗邻,西面与环江接壤,西北面与贵州省从江县交界,东北与北面与三江县相连。县城融水镇距柳州市120公里,交通方便,融江河水运北连融安、三江可达贵州省,南经柳州、梧州通广州。支柳铁路连通湖南、湖北两省,公路四通八达。 

  1.2气候特点 

  融水县地处北回归线以北,属典型的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全年气候温和,雨量充沛,但分布不均,夏季多雨、冬季干旱。多年平均温度为19.4℃,年平均日照数为1616.9小时,多年平均无霜期为322天。多年平均降雨量为2194.6毫米,年平均蒸发量为1462.6毫米,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9%。其特点为春秋两季干旱少雨,夏季潮湿多雨,冬季干燥寒冷。 

  1.3地质、地貌、植被和自然条件 

  融水县县境内多山,地质构造复杂,岭壑交错,是湘桂丘陵平原与云贵高原之间的过渡地带,县内有九万山自然保护区、元宝山自然保护区、泗涧山大鲵自然保护区、滚贝-老山水源林保护区。地势中部高四周低,中西部和西南部为中山山地,海拔2500米以上的山峰57座;东南部和东北部为低山山地,南部为丘陵岩溶区。土壤主要为红壤和黄壤,旱地土壤多为红壤棕泥土。常见植被有:箭竹、冷杉、松、毛竹、桐木、椎木等树种和野牡丹、杜鹃花、芭芒草等植物。境内河网密布,蕴藏丰富的水资源。森林资源丰富,植被良好,盛产木材。沿河两岸景色秀丽,具有发展旅游业的特殊优势。 

  二、环境质量 

  (一)水环境质量 

  1.县内监测断面设置:地表水水质监测设贝江口、浮石坝下及木洞三个断面。 

  贝江口断面的各监测项目均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 

  浮石坝下断面的监测项目基本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 

  木洞断面监测项目也基本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 

  融水县3个监测断面结果得出我县辖区内以及出境地表水质基本达到国家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水环境质量良好。 

  (二)空气环境质量 

  2016年度融水县城区设县环保局、保险公司、人民银行县培训中心3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监测项目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颗粒物(PM10)、臭氧(O3)、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五日平均值分别为10ug/m3、12ug/m3、84ug/m3、19ug/m3、56ug/m3、0.3 mg/m3,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2017年上半年,融水县城区设县环保局、保险公司、人民银行县培训中心3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监测项目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颗粒物(PM10)、臭氧(O3)、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日平均值分别为27ug/m3、23ug/m3、15ug/m3、54ug/m3、11ug/m3、2.2mg/m3,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的一级标准。 

  从2016年和2017年上半年空气质量监测指标变化情况看出,2017年上半年融水县3个监测点的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值均有下降,6项监测项目结果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的一级标准限值,环境质量优。 

  (三)声环境质量   

  融水县城区设置3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县环保局、人民银行融水县支行、人民银行培训中心)进行监测,其中县环保局、人民银行培训中心两个监测点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昼、夜间标准,人民银行融水县支行监测点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昼、夜间标准。 

  融水镇道路交通噪声监测主要针对镇内8条主干道:寿星中路、寿星南路风云桥、朝阳路东、朝阳路西、秀峰北路、香山路、桥西二区、寿星北路。所监测的8条道路夜间交通噪声值均达到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区夜间标准限值。 

  (四)主要污染物变化 

  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变化 

  2015年SO2工业源排放量491.544吨;COD工业源排放量327.642,吨,生活源排放量2388.93吨。 

  2016年SO2工业源排放量350.118吨;COD工业源排放量65.223,吨,生活源排放量2388.93吨。 

  2016年与2015年比较:SO2减少141.426吨,COD减少262.419吨。 

  三、环境监管 

  (一)加强环境监督管理 

  1.严格控制新增排放量。严格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从源头控制污染,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将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作为审批项目环评的前置条件,推动污染减排任务的落实;抓好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作为环保验收的基本要求,确保减排措施的落实。 

  2.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环保设施运转正常。我县相关部门采取了临时抽查、专项督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式,强化污染治理设施监察,对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企业及时纠正并责成其整改,严厉打击偷排、超标或超总量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污染治理设施连续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加大矿山治理力度,集中整治重金属污染。近年我局与相关部门多次开展集中整治重金属污染专项行动,对排查中发现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恶意排污、屡查屡犯、影响群众饮水安全的重污染企业,实行挂牌督办,直至停产关闭;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擅自恢复建设和生产、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企业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坚决把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积极配合县联合执法队对非法采选矿行为开展综合整治,对辖区内各个矿区多家非法矿点进行联合执法,依法炸毁非法窿道、工棚,捣毁非法摇床、旋堆等非法生产设备若干,有效打击了非法采选矿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措施 

  为促进融水县生态环境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融水。近年来,融水县采取大力实施绿化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控制砍伐量等措施,提高了生态环境质量,使我县的林地覆盖率达到80.85% 。 

  (一)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全力实施植树造林绿化工程。切实加大对县内九万山自然保护区、元宝山自然保护区、泗涧山大鲵自然保护区、滚贝-老山水源林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控制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加强典型常绿阔叶林和水源林保护,努力按国家生态县建设标准(森林覆盖率≥75%)开展好植树造林工作。2016年完成人工造林4.03万亩,完成毛竹新植和低改4.49万亩、油茶新植0.12和低改3.07万亩。至2016年末,全县森林面积37.3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79%,森林覆盖率保持在较好的水平,进一步夯实了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基础。 

  (二)强化水资源保护,加快水利工程建设。一是加大辖区流域的保护和治理,完成了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灌区工程和水土保持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项目报批工作。二是完成了《融水苗族自治县农田水利规划》、《融水苗族自治县重点水源工程规划》、《融水苗族自治县小型水利工程规划》等规划工作。三是完成自治区下达4座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任务,至2016年全部完成了24座小二型水库的安全鉴定工作,另外1座小二型水库相关工作正在上报审批中。 

  (三)严格执行国家土地政策,大力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全面完成了20个乡镇总规修编和103个村庄详细规划,科学合理的利用土地资源。继续加强土地管理和执法检查,进一步打击非法用地行为。努力开展土地复垦和耕地保护,严保农业耕地底线。至2011年,全县耕地面积(水田+旱地)稳定在328.61平方公里,耕地和建设用地比例为9.39%。 

  (四)加强防治结合,生态环境保质量保持在较好的水平。一是在县城和乡(镇),全面实施亮化、绿化、美化工程,着力解决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等环境卫生问题。2016年,县城日处理100吨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一期工程已经完成建设投入使用,群众生活环境质量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二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村寨绿化、垃圾收集、水利工程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16年,完成农村饮用水工程106个。至2016年末,沼气池建设达4.15万座,总入户率48%,适建入户率67%,完成柳州市农村卫生改厕项目350座,简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9个,并实现村村通路、通电的目标,进一步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质量。三是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督管理和矿山环境污染治理,实现了2016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及减排的目标任务,辖区大气环境质量和水环境质量持在较好的水平。 

  (五)环境质量总体状况 

  通过对国家重点生态功区县域财政转移支付使用效果进行评估,2016年融水县森林覆盖率为79%,林地覆盖率80.85%,森林覆盖率保持在较高水平;辖区大气环境质量保持优良、水环境质量达到地表水Ⅲ类以上水质标准。 

  五、结论 

  近年融水县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的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把加强环境保护,加快生态县建设与经济升级、城乡转型、富民强县有机结合起来,以解决可持续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严格环境执法监督,着力推进污染减排,加大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力度,继续推进县城、乡村绿化工程,加强对水源林和自然保护区等森林资源保护,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绩显著,为全面完成“十三五”环保任务和国家生态县建设目标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同步推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推进生态县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融水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4月27日 

  终审:网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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