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融水苗族自治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1-31 18:00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2023年,我县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按照《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二十二条要求,不断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融水县编制了《融水苗族自治县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

(一)主动公开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在融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主动公开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等重点政府信息,2023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430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县拓宽受理渠道,完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规范权威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2023年全县共受理依申请公开4件,其中通过网络申请0件,纸质申请4件,已答复4件。我县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进行审核把关,指导各级各部门按时处理。我县因依申请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因依申请公开工作引起行政诉讼0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0件,复议后起诉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3年对已经出台的自然资源、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统计、交通运输等6个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及时布置、指导、推进、落实。组织各部门梳理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范文本格式,不断完善数据开放栏目推动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共享范围。2023年制发政府规章0份,规范性文件3份,集中统一公开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动态更新。严格按《条例》等相关制度,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县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实现县、乡(镇)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覆盖,畅通政策传导链条。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依申请公开及网站在线咨询等工作,方便人民群众进行咨询及问题投诉。我县网管中心按《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对政府网站栏目进行调整。目前我县各公开责任单位均建设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账号,52个责任单位在平台上发布信息,准确有效地传递政策文件信息,提高政策执行准确性和效率,为公众提供统一访问入口、统一目录导航、统一内容检索。更新完善政府信息查阅点资料,利企便民为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体验。

(五)监督保障方面

县各有关部门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监管,扎实开展2023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职能,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强化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检查,坚持做好政府网站常态监测,营造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加大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要求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公开工作职责,加强力量配备,确保信息公开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有序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职能性指标,以绩效促整改、促公开促落实。强化各部门自觉扩大主动公开意识和日常考核监督,自觉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本县全年未发现有涉及因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3

4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87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2901

行政强制

 926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227.33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1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1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1.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1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县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虽取得一些成就,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单位公开的信息较少且不及时。二是基层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业务能力不足且重视程度不够。三是政策政策解读较少且形式单一。

改进举措:在信息公开方面,我县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各部门公开情况定期检查,督促整改。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方面,我县加强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会议,梳理各单位存在问题,提升基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在政策解读方面,我县将逐步探索规范政策解读流程,丰富解读形式,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与民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的文件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并向社会公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县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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