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6753704950Y/2024-08684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文单位: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年03月29日
- 标 题:
- 融政发〔2024〕4号 关于认定2023年融水苗族自治县现代特色农业县级示范区的决定
- 发文字号:
- 融政发〔2024〕4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3月29日
- 效力状态:
- 相关解读:
融政发〔2024〕4号 关于认定2023年融水苗族自治县现代特色农业县级示范区的决定
融政发〔2024〕4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认定2023年融水苗族自治县现代特色
农业县级示范区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3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落实《柳州市高质量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方案》(柳政办〔2022〕55号)、《融水苗族自治县高质量建设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方案》(融政办发〔2022〕63号)精神,加快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涌现出一批特色明显、链条完善、融合度高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对我县农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起到了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经过现场验收、会议评审、结果会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的综合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授予融水县福融贝江源香芋种植示范区、融水县陆乡园特色产业示范区2个示范区“县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称号。
希望获得认定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再接再厉,强化措施,严格管理,加大投入,持续提升示范区的设施装备、品牌创建、质量安全等水平,不断提高综合效益,实现改革、技术、产业升级,积极争创市级、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和田园综合体,带动我县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推广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经验,进一步推动我县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兴旺,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全县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