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6753704950Y/2023-23314
- 主题分类:
- 国有资产监管
- 发文单位: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27日
- 标 题:
- 融政发〔2023〕8号关于调整充实融水苗族自治县·四七九处联防委员会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政发〔2023〕8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4月27日
- 效力状态:
- 相关解读:
融政发〔2023〕8号关于调整充实融水苗族自治县·四七九处联防委员会的通知
融政发〔2023〕8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西局四七九处
关于调整充实融水苗族自治县·四七九处
联防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物资储备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4号)要求,为确保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西局四七九处(以下简称“四七九处”)储备仓库安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融水苗族自治县·四七九处联防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
指 挥 长:韦贞强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韦转福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 指 挥 长:覃建恩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陈思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毅军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西局四七九处党委书记、副处长(主持全面工作)
委 指 挥 员:梁志高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西局四七九处党委副书记
陈韶文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西局四七九处副处长
唐红云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西局四七九处副处长
秦 勇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西局四七九处纪委书记
管 辉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秦榕嘉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 洁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叶林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韦玉朗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贲卫刚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曼生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罗德育 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服务中心主任
黄世才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 锋 融水镇镇长
梁建威 永乐镇镇长
杨勇宽 和睦镇镇长
蒙卫强 永乐派出所所长
粟 鲁 和睦派出所所长
谷绍坡 驻四七九处库区武警柳州支队执勤六中队队长
吴乐斌 驻四七九处库区武警柳州支队执勤六中队指导员
覃宏英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西局四七九处保卫科科长
劳芙蓉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西局四七九处办公室主任
联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四七九处保卫科,办公室主任由陈韶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宏英同志兼任。联防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承担联防委员会日常工作管理;负责储备仓库联防安全宣传工作、联防会议的组织;建立联防工作管理档案;完成联防委员会交办的联防临时工作任务。
二、联防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全面领导联防委员会工作,统筹地方发展与国家储备仓库的安全问题,应对国家储备仓库突发重大事件及灾害处置应急指挥、作战部署,组织地方支援力量。
(二)研究解决联防工作重大事项和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三)压实联防责任,协调指挥联防成员单位协助做好国家储备仓库物资储运安全保障工作。
(四)做好周边群众的国家储备仓库安全和保密教育工作,做好维护国家储备仓库用地和安全距离的保障工作。
(五)原则上每两年组织召开一次联防工作会议,由四七九处向联防委员会申请召开联防工作会议,向联防委员会汇报储备仓库安全和联防工作情况;根据安全生产形势或国内外安全形势需要可不定期召开联防工作会议,并结合安全工作需要,可申请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相关的联防工作协调会议。
(六)建立健全联防联管联动工作机制,共同创造良好的储备仓库周边治安环境,认真分析安全形势及社会治安对储备仓库的影响,指导储备仓库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和安全守卫工作。积极应对储备仓库恐怖袭击、森林火灾、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联合处置工作。
三、联防成员单位职责
指挥长负责各联防单位的调配、作战部署、现场指挥,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联系调集支援力量。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划分,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大国家战略储备物资的地位、性质、任务和储备仓库安全防范重要性的宣传力度,提高各联防单位及村民法治观念和保护国储仓库安全的意识,自觉维护国储仓库安全。
(一)四七九处:1. 安全保卫和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双重领导,以地方政府为主的体制,接受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指导、监督;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4号公布《国家物资储备管理规定》要求,将《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GB50154—2009)和库区、转运站安全距离包络图向县人民政府备案;3. 安全保卫工作任务是以防火灾、防抢劫、防盗窃、防爆炸、防破坏、防恐怖活动和突发事件、防治安灾害事故为重点,加强重要部位的守卫和控制,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严防发生违法犯罪和其他治安问题,确保国家储备物资和储备仓库的安全;4. 积极配合柳州市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领导小组做好单位保密安全工作。
(二)县公安局: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指导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四七九处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及时解决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中重大问题;指导制定四七九处内部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落实四七九处反恐防范工作,建立联络机制,做到信息互通、工作联动;派出警力协助做好国家战略储备物资进出库期间库区至转运站沿途线路运输安全保障工作。
(三)县自然规划局:在四七九处库区、转运站周边进行自然资源规划建设项目时,必须符合《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GB50154—2009)表4.3.7规范及政府备案的《四七九处库区、转运站外部安全允许距离包络图》相关要求,确保外部允许距离范围被保护对象无违规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和人口超限。
(四)县住建局:在四七九处库区、转运站周边进行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住宅与房地产业和工程项目建设时,必须符合《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GB50154—2009)表4.3.7规范及政府备案的《四七九处库区、转运站外部安全允许距离包络图》相关要求,确保外部允许距离范围被保护对象无违规城乡住建规划。
(五)县交通局:在涉及四七九处库区、转运站安全距离范围的公路、水路,要严格执行《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GB50154—2009)要求进行统筹规划。协调做好四七九处战略物资出入库交通安全工作。
(六)县应急局:依法对四七九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四七九处编制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地方相关预案相互衔接,完善应急预案备案相关工作,并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组织支援四七九处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等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四七九处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培训和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
(七)县工管委服务中心:严格执行《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GB50154—2009)要求,在四七九处库区、转运站外部允许距离范围内不得违规建设厂房、职工人数超限等要求。四七九处在转运站开展物资进出库转运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疏散工作人员,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八)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周边村镇、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储备仓库安全管理规定,自觉遵守储备仓库周边防火管理、安全距离范围建设规划、建设项目管控、人口控制和不损坏储备仓库安全的其他行为。积极向单位职工群众、村民宣传联防工作规定和要求,严格遵守《联防公约》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国家储备仓库安全稳定。
(九)驻库武警中队:要严密储备仓库执勤部署,加强目标安全守卫,密切与储备仓库协作配合,深化巩固“三共”活动,形成共保安全合力,确保储备仓库守卫目标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有力有序推进联防工作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真正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二)进一步密切协同配合。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分工负责,落实信息互通、协作配合等机制,加强请示报告,共同完成任务。
(三)进一步严格监管执法。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抓住重大风险,瞄准重大隐患,综合运用强有力的行政处罚、法律刑事和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严查严处严抓严管,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维护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附件:联防公约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西局四七九处
2023年4月27日
联 防 公 约
为确保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西局四七九处(以下简称“四七九处”)的安全,做好四七九处库区、转运站周边安全管理,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物资储备仓库安全保卫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4号《国家物资储备管理规定》、《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GB50154—2009)、《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制定本公约。
第一条 根据《国家物资储备仓库安全保卫办法》规定,四七九处库区、转运站及其附属设施属安全保卫重点单位和重要部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害其安全。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4号《国家物资储备管理规定》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妨害国家物资储备安全的行为:
一、非法侵占国家物资储备仓库用地;
二、盗窃、破坏、哄抢国家储备物资;
三、破坏国家物资储备仓库及其防护、消防、电力等设施设备;
四、破坏、封堵国家物资储备仓库道路、铁路、水源;
五、未经批准并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在国家物资储备仓库安全距离内施工、使用明火、爆破、采矿、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六、非法进入国家物资储备仓库重点保护区域;
七、妨害国家物资储备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三条 根据《国家物资储备仓库安全保卫办法》规定,库区、转运站、作业区及周界5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和燃放烟花爆竹。为加强防火管理,50米至200米内用火炼山应取得当地政府或森林防火部门批准,同时与四七九处保卫科取得联系同意,且有组织、有计划、有人现场看守和有灭火队伍。
第四条 为加大力度确保库区、转运站周边防火及设施设备安全,根据1991年8月5日,四七九处与和睦镇、永乐镇政府及荣山村、古豆村、油榨村、高桥村、上木村、下木村、县土地局签订的《土地权属界线核定书》,四七九处库区、转运站围墙外4米内为四七九处权属用地,禁止种植林木或开荒种地、采石、挖土;为加大力度保障国家物资进出库运输沿途安全,库区、转运站公路两侧3米内不得建造永久性建筑物。
第五条 根据《地下及覆土火药炸药仓库设计安全规范》(GB50154—2009)规定,各有关部门与周边村镇、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库区、转运站外部允许距离被保护对象的规定:
一、库区430米、转运站344米,为小于或等于10户并小于或等于50人的零散住户;Ⅲ、Ⅳ级铁路;Ⅱ、Ⅲ级公路;110KV输电线路;
二、库区530米、转运站424米,为大于10户并小于或等于50户的零散住户边缘;Ⅱ级铁路;Ⅰ级公路;
三、库区720米、转运站576米,为大于50户并小于或等于100户的村庄边缘;Ⅰ级铁路;
四、库区940米、转运站752米,为大于100户并小于或等于200户的村庄边缘、职工总数小于50人的企业围墙;
五、库区1230米、转运站984米,为乡、镇的规划边缘;
六、库区1900米、转运站1520米,为县城的规划边缘,职工总数大于或等于50人的企业围墙。
第六条 四七九处属国家一级保密单位,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为其保密的责任和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手段进行打探,更不得故意泄漏其秘密。
第七条 库区、转运站的围墙、铁丝网、排洪口等设施禁止任何人爬越和破坏。
第八条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库区、转运站闹事,干扰国家储备物资的警卫、管理、作业等工作秩序。
第九条 禁止在库区和转运站专用道路上堆放物品阻碍道路运输,及在道路边坡上采石、挖土。
第十条 库区北面的三跳河和营区水源地是四七九处库区消防用水的主要水源,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其进行污染,更不得进行投毒、闹鱼及其它违法活动。
第十一条 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库区的,须有单位证明,经四七九处同意,到保卫科办理进出库区通行证和登记手续,并有专人陪同方可进入库区,进入库区后要严格遵守《四七九处库区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凡违反上述公约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以上公约,望各单位、各村屯公民自觉遵守。
第十四条 本公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除原2014年颁布的《联防公约》。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