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6753704950Y/2023-27150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财政、金融、审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教育;国内贸易(含供销);公安、安全、司法;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
- 发文单位:
- 融政办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28日
- 标 题:
- 融政办发〔2023〕26号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若干措施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政办发〔2023〕26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28日
- 效力状态:
- 相关解读:
融政办发〔2023〕26号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若干措施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融政办发〔2023〕26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进一步促进充分
就业增强市场活力若干措施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10号)、《柳州市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若干措施任务分解表》(柳政办〔2023〕32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若干措施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各部门各司其职,狠抓工作落实
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若干措施工作,加强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部署落实落地。县人社局负责牵头抓总,对接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教育局负责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县科工贸局、文体广旅局负责做好释放消费潜力、扩大就业需求相关工作;县发改局、公安局、住建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融水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负责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加强市场监管,推行柔性执法。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共同做好促进就业、活跃市场、改善民生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推动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确保完成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指标。
二、强化工作调度总结,按月按季报送工作材料
(一)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季度研究一次工作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会议。
(二)建立工作月调度、季度总结机制,通过指标调度确保
预期目标实现。各乡镇、各部门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若干措施任务分解表》(附件1)内容,每月1日前向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关于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亮点信息稿件,并于每季度结束后3日内报送总结材料。同意单位涉及多个任务内容的,汇总到一个表格和一份总结中提交。
三、强化督促落实
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一线实地调研,及时解决工作当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需要县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要及时提交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每季第1个月15日前向各乡镇、各部门通报全县工作情况,在2024年1月15日前通报全县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5123181,联系人:邓玲玲,邮箱:rshjyzx@163.com。
附件:1.融水苗族自治县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若干措施任务分解表;
2.《关于进一步促进充分就业增强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展表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