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6753704950Y/2023-26248
- 主题分类:
- 土地;司法;林业
- 发文单位: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10月12日
- 标 题:
- 融政办发〔2023〕52号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2023年国有林地 被侵占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政办发〔2023〕52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12日
- 效力状态:
- 相关解读:
融政办发〔2023〕52号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2023年国有林地 被侵占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融政办发〔2023〕52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2023年国有林地
被侵占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融水苗族自治县2023年国有林地被侵占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2023年国有林地被侵占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巩固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成效,进一步解决我县国有林场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继续深入推进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深入推进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22〕21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深入推进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2〕68号)、《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深入推进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融政办发〔2022〕4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1+1+4+3+N”目标任务体系,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行林长制,基本解决我县国有林场林地被侵占问题,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不流失,确保我县林业生态建设稳步增长。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2023年12月10日前回收被侵占国有林地面积114.99亩,2024年回收面积217.74亩,2025年回收面积217.74亩。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2023年国有林地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欧海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秦榕嘉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明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梁太坚 县林业局局长
成 员:韦 冲 县财政局局长
梁树杰 县林业局副局长
贺锦锋 国营贝江河林场场长
肖克誉 国营怀宝林场场长
李 锋 融水镇人民政府镇长
梁建威 永乐镇人民政府镇长
梁小燕 三防镇人民政府镇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人员调动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梁太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梁树杰、贺锦锋、肖克誉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设立五个外业工作组,实行分片分区入户包干工作制度,具体如下:
第一组:三防镇(拉川村)外业工作组(12人)
组 长:周春萍 三防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黄 强 国营贝江河林场资源管理科副科长
成 员:由欧静诗、蒙新回、陈刚、林敏、雷震、贾江宁、谢德忠、曾令雄、拉川村村委2人组成。
第二组:三防镇(乃文村)外业工作组(11人)
组 长:韦胜凡 三防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梁真武 国营贝江河林场小荣分场场长
成 员:由韦雪彬、薛波、韦亲东、胡建军、赵德雄、韦中华、
刘吉平、乃文村村委2人组成。
第三组:永乐镇外业工作组(11人)
组 长:凤 文 永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李建兵 国营贝江河林场木王分场场长
成 员:由兰健、覃小光、黄懿松、胡平、梁庆新、石安平、吴鼎、兴隆村村委2人组成。
第四组:融水镇外业工作组(11人)
组 长:李向荣 融水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黄 斌 国营贝江河林场江门分场场长
成 员:由石建强、蓝海军、陈俊儒、傅建华、吴永忠、余梓宁、吴金光、云际村村委2人组成。
第五组:(内业统计、政策把关组)(7人)
组 长:黄咏昕 国营贝江河林场副场长
副组长:罗 俊 国营贝江河林场资源管理科科长
苏红军 国营贝江河林场资源管理科副科长
成 员:莫健芳、韦炜、韦欢、蓝天琦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策宣传。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从条件比较成熟的乡镇村屯入手,实行分片分区入户包干,分组入户开展工作,要精准把握政策底线,大力宣传自治区、柳州市、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从政策解读、回收方式、让利空间、违法责任等方面,与群众面对面进行宣传引导,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要把准政策底线,有理有据有节地推进国有林地回收工作,按照拟定工作目标进度签订回收协议。
(二)强化后期保障。做好车辆和生活后勤保障,县林业局、贝江河林场分别调配公务车辆2台,社会租赁车辆6台,共计10台车辆专项用于国有林地回收工作。
(三)强化工作对接。五个外业工作组要及时与乡镇对接,协调乡镇抽调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工作,保证每一个工作组有乡镇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带队入户,确保工作安全有序推进。
五、纪律要求
(一)抽调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服从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所分配的各项工作安排。
(二)抽调人员要按时参加工作组开展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书面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批准方能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抽调时间:自2023年10月13日开始至行动结束,抽调期间须脱产参加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专项工作,原单位工作由其单位领导协调安排解决。
(四)采取分片包干制,各外业工作组组长要负责组织本组成员进村入户开展整治工作,于2023年12月10日前
附件:融水苗族自治县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回收计划表
(2022—2025年)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