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6753704950Y/2023-26242
- 主题分类:
-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发文单位: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09月15日
- 标 题:
- 融政办发〔2023〕47号 关于调整充实融水苗族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政办发〔2023〕47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9月15日
- 效力状态:
- 相关解读:
融政办发〔2023〕47号 关于调整充实融水苗族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融政办发〔2023〕47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充实融水苗族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对融水苗族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进行调整充实。调整充实后成员名单如下:
总 指 挥 长:韦贞强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指挥长:唐大勋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指 挥 长:吴志纯 县委常委、人民武装部部长
欧海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指 挥 长:管 辉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 勋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何明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文立求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方日红 县水利局局长
黄曼生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秘 书 长:黄曼生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 秘 书 长:俞著武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覃滋柳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唐兰珍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潘家华 县教育局局长
周仕源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亚明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黄晓琳 县民政局局长
韦 冲 县财政局局长
叶林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韦玉朗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贲卫刚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蒋劲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周卫军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邓卫健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韦 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贾江勇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梁太坚 县林业局局长
邓一心 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杨明世 柳州市融水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文新 融水气象局局长
石兴建 融水海事处处长
韦亲周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
唐鹏程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农必威 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杨立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公路养护中心副主任
唐海康 柳州水文中心融水水文中心站副站长
王卓城 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融水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 进 中国电信融水分公司经理
黄天普 中国移动融水分公司经理
邓显昌 中国联通融水分公司经理
龚 植 中国铁塔柳州市分公司融水县办事处负责人
黎 程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融水支公司经理
龙国星 中国石化广西融水石油分公司经理
罗旭华 广西柳州市古顶水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秦木林 麻石电厂厂长
魏家明 广西落久枢纽管理中心(苗都电厂)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主要职责:作为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机构,对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进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灾害损失。县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汛办”),负责处理县防指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黄曼生(兼),副主任:俞著武(兼),专职副主任:覃育强。办公地点设在县振城大厦九楼,值班电话:5122458,电子邮箱:rsfxb5122458@163.com。
县防指成员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由于岗位和职务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其职责时,继任者自动接替。
一、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及职责规定如下:
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县防指的统一指挥下,做好本辖区内的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的防御工作;指导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及民兵预备役完成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任务及灾后重建家园工作;配合做好河道清障、消除行洪安全隐患。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1. 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检查指导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推动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建设。
2. 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抗洪抢险、地质灾害等事故救援。
3. 协助县人民政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各乡镇、各部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4. 牵头建立全县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建立应急管理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及时做好灾后情况汇报材料,总结防汛抗旱的先进经验。
5. 组织协调全县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和县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6. 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7. 依法监督、指导、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对矿山、尾矿库安全度汛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县水利局:组织编制重要江河防洪调度方案,组织编制洪水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县范围内所辖已建及在建的堤防、闸坝、泵站、水库、水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的维护管理、防洪调度以及防汛抢险工作,做好水利工程的水毁修复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山洪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专业技术支撑。
1. 掌握全县堤段及排涝泵站工程状况,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提出分析意见,并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制定抢险方案。
2. 负责全县堤段及排涝泵站查险、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并指导抢险方案的实施。
3. 研究分析超标准洪水时大堤及排涝泵站抢险技术措施和方案,修订、编制大堤抢险加固技术方案(事前做出预案)。落实取料、卸料地点,与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共同确定抢险物料运输路线,在大堤附近用图、文结合的形式标明取料、卸料地点和抢险物料的运输路线。
4. 当大堤(坝)出现危险情况,而且必须破堤(坝)减灾时,提出具体措施和方案(事前做出预案),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5. 参加内涝排解,按照内河外江水位状况,及时启动排涝泵站。
融水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气候和预测预报工作。随时对天气形势做出监测、分析和预测,在汛期、台风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做出滚动预报,并向县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天气监测和预报信息。组织人工影响天气有关工作。
柳州水文中心融水水文中心站:负责江河水库等水情的预警信息发布,随时掌握雨情、水情,分析其态势,及时向县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雨情、水情、水质监测报告和洪水预报;准确预报洪峰水位、流量和出现时间,提供洪水实时情报。
县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宣传工作。根据县防指要求,协调当地新闻媒体发布各项防洪指令、公告,报道抗洪抢险实况,主动及时拍摄受灾现场,掌握第一手真实资料,及时宣传抗洪抢险中的好人好事,做好舆论引导。
县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指挥所属民兵,协调驻柳友邻部队,执行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急、难、险、重任务,做好参与救灾部队的饮食、油料和通信等综合保障,做好上级防指或县防指赋予的其他抗洪抢险工作。
县武警中队:负责组织所属部队实施抢险救灾,参加重要设施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协助公安机关保护重要目标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指挥所属应急救援队伍抢险救灾,参加重要设施和重大险情的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当地受灾人民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城市建设计划中防洪工程专项投资计划的下达,并配合争取防洪工程建设上级资金;负责保证灾区粮油供应,根据县防指的调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和运送。做好灾区市场物价的监测和管理,保持灾区市场物价稳定,根据县防指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保障灾区粮油供应。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检查、通知各级各类学校做好防汛工作,加强宣传演练,建立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洪水停课避险机制和措施方案,发布预警信息。组织、监督学校做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掌握并提供学校受灾情况,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指导、检查、通知各企业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县公安局:根据县防指的要求,做好治安保卫和交通保障计划的实施,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防台风物资以及破坏防洪抗旱工程、气象水文测报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社会安定,确保防洪驻地和抢险现场治安安全。在紧急防汛期,协助组织撤离被洪水围困的群众,必要时对县防指确定的抢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确保抢险人员和救灾物资运输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县防指的要求临时拦截、征用车辆船只。
县民政局:负责对经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实施相应救助。指导开展慈善募捐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管理防汛抢险救援资金;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特大防汛抗旱项目申报方案;及时下拨款项并监督使用。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在紧急防汛期,协调解决采取紧急措施所需的取土占地问题。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掌握县城内涝状况,对出现的内涝及时制定出抢险方案,并组织抢险队伍,实施抢险方案;负责编制市政道路防内涝抢险预案及实施,指导各相关部门编制对市政道路防内涝抢险预案及实施。掌握市政桥梁状况,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提出分析意见,并对发生的重大问题制定出抢险方案,并指导抢险方案的实施。当大桥出现危险情况,提出具体措施和方案(事前做出预案),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督促、指导灾区应急供水、供气以及抢险工作;督促、指导各地组织危旧房屋、施工现场、城市易涝点等隐患排查和整治,落实应急转移预案和措施;指导城乡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所辖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确保道路畅通;督促管辖范围内公路(桥梁)、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做好防汛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受灾损毁交通设施抢修工作,全力保障公路水路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的畅通。抓好渡口、码头和横渡船汛期安全检查、渡汛工作,做好所管辖阻水桥梁的清障工作,确保畅通。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和渔业领域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和报告洪涝灾害、台风灾害中农业受灾情况,指导农业防汛防台风救灾工作,组织、指导灾后农业恢复生产工作;负责灾后动物疫情的预警信息发布;负责开展农业生产抗旱救灾和农业节水技术推广工作,协调做好大宗农作物种子的调剂、管理工作;负责农作物洪涝、干旱等灾情信息调度,指导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打捞、收集、处理并溯源因灾死亡的畜禽;组织农作物抗灾救灾及灾后生产恢复相关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抗旱农业机械设备调度;组织指导农田积水抽排;指导全县水产行业防汛、防台风和抗旱工作,特别是协助县人民政府做好江河湖库网箱养鱼人员的避险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报告水产行业灾情及防汛、防台风和抗旱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做好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洪涝、干旱灾害应对工作。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在县城低洼地段安装有线防洪广播,并在汛期来临之前,恢复调试好县城有线防洪广播,确保县城市民在汛期能及时掌握发布的雨情、汛情、灾情等信息。按照县防指的统一部署,及时向旅行社、星级酒店、A级旅游景区(点)传达洪涝灾害预警信息,协助监督各旅游单位做好宣传、检查、加固和关闭A级旅游景区(点)等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旅客安全。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洪涝和干旱灾害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防汛抢险救援医疗保障,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县防指提供灾害区疫情与防治信息,在确保医务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对水源水质进行监测并指导饮用水消毒,指导杀灭蚊蝇,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对灾区食品、桶装饮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协助有关部门确保灾区食品、桶装饮用水等的安全;负责灾区市场价格监管,组织开展价格监督检查,采取措施维护灾区市场物价秩序。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灾后环境卫生、市容市貌恢复、维护灾后市场秩序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县城市政设施的防洪安全。
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林业系统(乡镇林业站除外)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负责做好各级各类林场的防灾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抢险所需木材的储备和应急调用。
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保障防汛抗旱抢险应急用车。
融水海事处:负责加强通航水域内船舶、设施的通航安全监督检查,发布航行通(警)告信息,必要时实行水上交通管制,维护水上交通秩序;负责组织、协调水上搜寻救助工作,协助县交通运输局做好应急船舶的征用,并为抢险救灾船舶做好通航安全保障,做好船舶及浮动设施触碰桥梁和其他水上构筑物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供销联社: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部分物资调拨、供应和必要的储备。
柳州市融水生态环境局:指导、配合相关部门清除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
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公路养护中心:组织实施辖区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工作,紧急情况下要对所辖道路进行管控。
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融水供电有限公司:负责全县安全供电保障,每年汛前督促用电设施主体对公共场所用电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并指导开展客户产权设备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改。对县政府、县防指供电线路和防洪堤供电线路等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确保电力供应;做好辖区供电区域受灾地区供电工作,优先安排防汛抢险紧急用电和抗旱用电,解决抢险现场临时增加照明、用电。
中国电信融水分公司、中国移动融水分公司、中国联通融水分公司:根据县防指要求,确保抗洪抢险的移动、电信、联通用户通讯畅通(包括有线、无线通讯),根据县防指要求为抢险现场或指挥机构所在地临时开通移动通讯线路;负责灾区毁坏移动通讯设施的抢修和通讯保障工作。
中国铁塔柳州市分公司融水县办事处:负责受损通信基站的抢修和恢复工作。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融水支公司:做好保险减灾的社会宣传。灾情发生后,迅速做好灾区保险财产的理赔;在洪水威胁较大地区逐步推行洪水保险制度。
中国石化广西融水石油分公司:负责所辖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负责防汛、抢险、维修水毁工程油料的及时供应。
广西柳州市古顶水电有限公司、广西落久枢纽管理中心(苗都电厂)、麻石电厂:认真制定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紧急防汛期服从县防指水量调度。
二、办事机构
县防指的办事机构是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为县人民政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抓好防汛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水库工程安全管理防汛抢险行政首长责任制。
(三)认真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开展汛前汛后防洪工程和防洪通信系统安全检查,监督检查险工险段整修加固、重要防洪工程汛期运行计划的执行情况。
(四)负责编制防汛工作计划,组织制定抗洪抢险方案。督促全县水库、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编制。
(五)组织防汛值班,随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搞好科学调度并及时汇报,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六)负责所属范围内的防汛预警通信网络的规划、实施与运行管理工作。
(七)负责防汛抗旱资料的整理与汇编工作。
(八)负责下达防汛指挥部的决策、命令,加强防汛物资管理;发布汛情,做好防汛宣传和工作总结等。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