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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
索  引  号:
11450226753704950Y/2023-13759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气象、水文、测绘、地震;减灾救济
发文单位: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6日
标  题:
融政办发〔2023〕21号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推进人工影响天气 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融政办发〔2023〕21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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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3〕21号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推进人工影响天气 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5-16 15:35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融政办发〔202321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推进人工影响天气

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融水苗族自治县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16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

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161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29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在农业防灾减灾、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活动及应急工作中的服务保障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秉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突出问题导向,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能力建设,加快科技创新,提高作业水平,为防灾减灾、农业生产、人民群众安全福祉等提供坚实保障。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形成组织完善、服务精细、保障有力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人工增雨作业可保障面积达到本县国土面积的40%以上(约1800平方公里),人工防雹作业保护面积达到800平方公里以上,新建地面固定标准化作业站点1个、地面焰条播撒系统2套、流动作业点3个,全面实现作业装备自动化,在保障农业防灾减灾、生态文明建设、应急服务与重大活动、支撑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成效更加显著。到2035年,推动融水苗族自治县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和服务能力达到市内领先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农业防灾减灾服务。

围绕茶叶、水稻、蔬菜、水果等农作物生产集中区开展干旱、冰雹等灾害评估与区划,优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布局,提高作业覆盖面。加大对粮食生产功能区、茶叶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及重要农事季节的抗旱、防雹作业力度。强化作业条件动态监测和区域联防,减轻灾害损失,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融水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助力美丽宜居生态融水建设。

加强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以加强我县生态保护与修复、城市空气质量改善、降低森林火险等级以及水库增蓄水需求为重点,制定常态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计划,强化区域联防和上下协作,积极开展重点区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发挥其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植被恢复、水库增蓄水、河流生态基流保障、空气质量改善等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融水气象局,县自然规划局、水利局、林业局、融水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做好重大应急服务保障。

建立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保障体系,完善部门联动、军地协同的应急保障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应对异常高温干旱、污染天气、森林火险等事件和生态修复工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根据重大活动需要,积极配合上级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责任单位:融水气象局,县人武部、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林业局、融水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提高监测指挥能力。

根据影响我县的主要天气系统来向和特点,利用柳州多普勒天气雷达和三江X波段天气雷达等人工影响天气特种专业观测设备,为人工影响天气监测预警、作业指挥和效果评估提供基础支撑。建设具备监测预警、作业会商、指挥调度、信息管理等功能的现代化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加强县自然规划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林业局、融水生态环境局、融水气象局等部门信息共享,依托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一体化作业指挥系统,充分利用柳州市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平台,切实提升指挥调度、区域协同和精准作业水平。(责任单位:融水气象局,县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规划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大数据发展中心、融水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提升作业能力。

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布局,根据作业需求增加建设地面标准化固定作业站1个,在县境内高山地区再建设23套地面烟炉播撒系统。更新自动化人工影响天气火箭作业系统1套,更新作业用特种车辆1台,实时更新人工影响天气移动雷达指挥车辆和装备。建设地面固定作业站点通信专线基础设施,实现火箭作业信息的自动采集和实时上报及作业弹药的全流程监控。(责任单位:融水气象局,县发改局、科工贸局、财政局、自然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加强安全监管综合能力。

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保障体系。严格落实县、乡镇人民政府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监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加强作业装备和弹药的运输、存储、使用等安全管理。依法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备案和培训,落实空域申请、作业安全保卫、作业站点巡查等工作制度。(责任单位:融水气象局,县人武部、发改局、科工贸局、公安局、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县、乡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构,将人工影响天气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落实经费保障。

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在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业务运行、科学研究、作业保障等能力建设方面给予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科工贸局、财政局、融水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有计划培育人工影响天气相关专业科技人才,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专业化作业队伍建设。强化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技能竞赛,提升队伍素质。落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劳动保护、人身意外伤害和公众责任保险等保障。按相关规定落实津补贴政策,充分保障从事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人员的合理待遇。对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责任单位:融水气象局,县科工贸局、财政局、人社局、总工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科普宣传。

将人工影响天气作为公益性科普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加大科普宣传力度,面向公众宣传人工影响天气科普知识,丰富科普宣传形式,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科工贸局、应急局、融水气象局、科协,各乡镇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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