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6753704950Y/2022-43104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发文单位: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标 题:
- 融政办发〔2022〕38号 关于印发《融江流域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政办发〔2022〕38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14日
-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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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解读
融政办发〔2022〕38号 关于印发《融江流域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融政办发〔2022〕38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融江流域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融江流域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融江流域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柳江河水质有关指示精神,为贯彻落实《关于办理市委常委会决定事项的督查通知》(柳督绩办字〔2022〕1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融江流域水环境管理,消除水环境污染隐患,确保融江河水质持续向好,根据我县实际,决定开展融江流域水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把水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整治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突出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着力解决水环境污染突出问题,消除水环境污染隐患,持续改善融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确保国家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为优。
二、工作任务
开展融江流域重点污染源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贝江口(贝江)、木洞(融江)国控监测断面周边环境安全隐患问题。
(一)开展排污口排查溯源。根据近年来贝江口(贝江)、木洞(融江)国考断面主要污染物情况(详见附件1)和前期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阶段性成果发现的问题(详见附件2、3)基础上,进一步全面深入开展辖区排污口排查,以排污口为起点上溯查明污染源头,了解污染源头及排放情况,理清责任主体,制定整治方案,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治理完成时限。(牵头单位:融水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融水镇人民政府、和睦镇人民政府)
(二)开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全面排查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是否存在满负荷运行、污水管网覆盖现状、功能状况、错接混接漏接等基本情况及排水户管网接入情况;镇级污水处理厂是否运转不正常问题、管网敷设情况,制定整治方案或提出整改措施。(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三)开展畜禽养殖、水产养殖行业和化肥农药污染情况排查。一是排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情况,粪污养分还田利用是否符合土地承载力要求;二是调查全县化肥、农药减量情况,重点排查融江流域融水、和睦等乡镇的化肥、农药销售使用情况;三是排查融江干流200米范围内、贝江10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畜禽养殖和网箱养殖;四是排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摸清问题底数,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治方案。(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融水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开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排查。一是排查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设计能力与废水产生量是否匹配;二是排查园区配套管网建设情况,园区内是否存在污水管网错接、漏接,园区企业是否全部纳管集中处理,未纳管的企业是否自行配套污水处理厂,出水是否达标;三是排查我县是否存在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工业污水情况,核实相关工业污水是否经过预处理,是否达到纳管要求。(牵头单位:县科工贸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工管委服务中心、融水生态环境局)
(五)河道“清四乱”排查。一是排查融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是否存在违章建筑;二是排查河湖(库)管理范围内是否仍存在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堆放废物;三是排查是否未经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偷采砂、乱采砂,河道内是否有漂浮物、水葫芦等水生植物。(牵头单位:县河长办,责任单位:县住建局、水利局、城管执法局)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分二个阶段进行。
(一)摸底调查阶段(2022年7月15日—8月10日)。各牵头部门组织各责任单位对辖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逐一掌握辖区范围内存在的水环境污染隐患和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各责任单位于2022年8月10日前将办理情况报告报牵头单位汇总(报告一般包括基本情况、工作措施、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8月10日—长期)。各有关单位根据整治方案明确的任务和完成时限,集中整治水环境问题。各牵头单位负责指导各部门开展排查、制定整治措施,汇总办理情况报告,于2022年9月10日前报融水生态环境局汇总上报县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站位。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工作站位,坚决守住水环境水质底线,特别是国控断面水质提升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不折不扣抓紧抓细抓实,力争年底水质有较大提升。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担负起对水环境污染源排查整治责任,按照目标要求和时间节点全面推进。确保水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边排查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巡查,对已整治的污染源采取动态管理,防止反弹现象发生,发现新的污染源及时上报并整治。
(四)加强跟踪问效。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由融水生态环境局汇总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县人民政府专题汇报,推动问题解决,确保整改整治实效。
附件:1.2021年至今融水县国考断面水质指数主要贡献因子
2.已排查存在问题排污口清单
3.柳州市国控断面上游排污口排查溯源统计表
附件1
2021年至今融水县国考断面水质指数主要贡献因子
时间 | 国考断面 | 主要贡献因子 | 备注 |
2021年1月 | 木洞 | PH | |
2021年11月 | 贝江口 | pH值、溶解氧 |
附件2
已排查存在问题排污口清单
行政区 | 排污口名称 | 位置 | 水质问题 | |
经度 | 纬度 | |||
融水县 | 柳州市融水县融水镇水东村水文资源局东北侧第二雨污混合排 | 109.2576111 | 25.069275 | 总氮、总磷、氨氮超标 |
柳州市融水县融水镇水文局东北侧雨污混合排污口 | 109.2536833 | 25.07036389 | 总氮、氨氮超标 | |
柳州市融水县融水镇丹江中学雨污混合排污口 | 109.2325361 | 25.06000556 | COD、氨氮、总磷、总氮超标 | |
柳州市融水县融水镇红色村雨污混合排放口 | 109.2438944 | 25.06361389 | COD、总磷、总氮、氨氮超标 | |
柳州市融水县融水镇红色村第二污水排放口 | 109.2438972 | 25.06363333 | 总磷、总氮、氨氮超标 | |
柳州市融水县融水镇现代城、朱砂路雨污混合排污口 | 109.4057444 | 25.11190278 | 总磷、总氮、氨氮超标 | |
柳州市融水县融水镇民族高中雨污混合排污口 | 109.2775361 | 25.06561944 | 氨氮、总磷、总氮超标 |
附件3
柳州市国控断面上游排污口排查溯源统计表
序号 | 乡镇 (街道) | 详细地址 | 地理位置 | 入河排污口名称 | 受纳水体 | |
经度 | 纬度 | |||||
1 | 和睦镇 | 和睦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 109.149926 | 24.895759 | 柳州市融水县和睦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 融江 |
2 | 和睦镇 | 和睦镇车渡码头 | 109.152357 | 24.896578 | 柳州市融水县和睦镇雨水排口1 | 融江 |
3 | 和睦镇 | 和睦镇车渡码头 | 109.152381 | 24.896544 | 柳州市融水县和睦镇雨水排口2 | 融江 |
4 | 和睦镇 | 和睦镇人渡码头 | 109.155871 | 24.899369 | 柳州市融水县和睦镇雨水排口3 | 融江 |
5 | 和睦镇 | 和睦镇 | 109.163360 | 24.904853 | 柳州市融水县和睦镇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 融江 |
6 | 和睦镇 | 和睦镇糖厂 | 109.168590 | 24.901882 | 柳州市融水县和睦镇糖厂生活区及附近居民污水排污口 | 融江 |
7 | 和睦镇 | 和睦镇糖厂 | 109.169863 | 24.901930 | 柳州市融水县和睦镇糖厂污水总排污口 | 融江 |
8 | 融水镇 | 融水镇新安村周村屯村委会 | 109.300821 | 25.121609 | 柳州市融水县融水镇新安村周村屯雨水排口1 | 贝江 |
9 | 融水镇 | 融水镇新安村周村屯村委会 | 109.300591 | 25.121285 | 柳州市融水县融水镇新安村周村屯雨水排口2 | 贝江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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