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2019〕93号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稳定猪肉市场供应工作方案》的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融政办发〔2019〕93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稳定猪肉市场
供应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融水苗族自治县稳定猪肉市场供应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
稳定猪肉市场供应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指挥部(扩大)会议精神,建立健全我县猪肉供应保障工作机制,确保我县猪肉市场稳定供应,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稳定猪肉市场供应工作方案》及《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稳定猪肉市场供应工作方案的通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监测掌握我县猪肉市场供应情况,建立健全猪肉市场供应保障工作机制,协调有关单位根据市场波动情况,及时组织猪肉调运和投放,确保我县猪肉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保障猪肉市场供应。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猪肉市场监测。建立县猪肉市场供应情况的信息监测体系,每周收集全县猪肉的生猪屠宰、生猪养殖、销售、库存、价格等情况,实行周报监测,必要时启动日监测制度。建立猪肉供应预警制度,各部门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必须按要求及时报告。全县各有关单位要对各类信息进行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及时提出猪肉市场预警报告,并向自治县人民政府报告,为调控市场提供决策依据。(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单位: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
(二)建立猪肉调运保障机制。加强与贵州、云南、湖南、四川、重庆、河南、山东等应急协作省(市)协调,建立猪肉应急保障机制,拓宽货源渠道。市场出现猪肉供应紧张情况时,组织流通企业从外省(市)调入猪肉保障我县猪肉市场供应。(责任单位: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局)
(三)加大冷链建设。推行生猪“集中屠宰+冷冻储存+冷链运输+冷鲜上市”模式,加强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强集中屠宰点冷库、冷链运输能力及销售末端冷链设施等建设,以猪肉冷链加工配送中心为核心,向冷冻冷藏供应链的上游延伸,使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下游节点与供应链上游的猪肉流通更加顺畅,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农村局)
(四)明确生猪应急保供投放点。县本级猪肉应急投放点为:民族农贸市场和玉华农贸市场,确保猪肉应急保供投放。(责任单位: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五)建立市场保供联动机制。县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市场保供联动工作机制。健全生猪信息沟通制度,利用信息平台等各种方式,保持单位之间的市场信息沟通,对市场进行预警预测,协同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建立协调机制,强化协调联动,保障猪肉市场供应。(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
(六)加大财政及金融支持力度。统筹财政资金,推进生猪养殖、集中屠宰、冷冻储存、冷链运输、冷鲜上市各个环节的基础建设工作,确保全县各有关单位开展稳定猪肉市场供应工作。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生猪养殖行业的信贷支持。保险业金融机构加大商业保险覆盖面,及时兑付保险理赔款,确保生猪养殖业的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成立由县发展改革局、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牵头,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组成的县稳定市场供应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稳定猪肉市场供应相关工作,协调重大事项。
(二)强化组织领导。要履行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的主体责任,成立稳定市场供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和操作细则,完善管理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全面部署,明确责任,加强猪肉储备、运输调运和市场投放管理,切实保障本地猪肉市场不脱销、不断档。
(三)严格监督管理。县稳定市场供应工作协调小组要加强对全县稳定猪肉市场供应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猪肉市场供应情况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和了解全县的供应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导、督促整改到位。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政府保障猪肉市场供应政策,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猪肉市场供应情况,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避免发生负面新闻报道。
附件:融水县猪肉市场统计情况周报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 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1月20日印发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