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2019〕66号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融政办发〔2019〕66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融水苗族自治县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3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一、对象范围
全县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二、整治任务
(一)营商环境7项重点指标有效提升。聚焦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关注的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报建、不动产登记、获得电力、用水报装、用气报装、获得信贷等重点指标,聚焦我县营商环境的短板和不足,聚焦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痛点、堵点,进一步优化办理环节、精简材料数量、压缩办理时间,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全区一流水平。
(二)政务服务“一窗受理”水平有待提升。目前,我县“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大多局限于单一部门,多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联合办件水平还比较低,政务服务集约化办理水平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三)数据共享水平有待提升。我县政务数据标准体系尚未建立,数据孤岛尚未彻底打破;数据信息不完整、更新不及时、关联度不高,导致业务部门间的数据信息不能实现无缝接驳,快速调用;电子证照归集滞后,电子证照库效能不高,制约业务办理效能,数据的“聚通用”水平有待提升。
三、整治措施
(一)持续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各项指标的落实。
按照上级的决策部署,认真抓好全县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确保企业开办、工程项目报建、不动产登记、获得电力、用水报装、用气报装、获得信贷等7个重点指标达到全区一流水平,促进全县营商环境整体提升。
1.做好7项重点指标百日攻坚行动的查漏补缺,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工作。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局、网络信息管理中心要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聚通用”和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抓紧调查数据落宗和设备购置情况资金缺口情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要推动实现银行网点通过互联网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发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行政审批局、网络信息管理中心要抓紧推进向银行金融机构开放政务数据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人民银行融水县支行,各银行机构等相关单位。
2.进一步完善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任务要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会同县营商办,对照世界银行评价标准,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指标评价标准。其余指标由县各相关部门对照世界银行和国家的评价标准,参照外县先进做法,立即着手研究,完成我县相关营商环境指标的补全完善工作。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融水县支行等相关单位。
3.开展营商环境样本核查工作。县营商办、县委、县政府
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
责任单位: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融水县支行。
(二)实行线下办事“四个减少”
1.推行“一窗受理”,减少办事环节。推动在各部门在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综合受理窗口人员收件、受理、送达等权限,采取按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社会事务、水电气报装等类别分领域综合受理和无差别全科受理等方式设置窗口,建成“前合综合受理、后合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推进“一窗通办”。2019年底前,完成重点领域“一窗”设置,探索无差别全科受理;2020年底前,分领域综合受理和无差别全科受理事项覆盖范围逐步扩大。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融水管理部及各进驻部门。
2.推行“一表申请”,减少申请材料。按照合法、合理、精简、便民、共享的原则,编制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办事清单,提供套餐式服务,发现一批梳理一批、成熟一批推行一批,2019年底前,整合套餐式服务的共性材料,合理编排个性材料,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次采集”,促使群众办事负担明显减轻。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全县有关单位及进驻部门(含分中心)。
3.推行异地办理,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对简单高频事项,推行授权受理、快递流转、授权送达等方式,建立“通办地受理、归属地审批”服务群众模式。2019年底前,探索完成同城通办试点工作;力争2020年底前,实现部分事项同城通办。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全县各有关部门。
4.推行承诺审批机制,提升审批时效。推动各部门建立健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审批制度,依托社会信用体系,按照“你承诺、我审批,你失信、我撤销”的原则,对不存在失信记录和未履行被执行人义务的申请人,在不能全部提交申请材料的情况下,允许申请人向政务服务部门作出自承诺之日起60日内补齐全部申请材料并符合法定形式的书面承诺后,政务服务部门即当场或在承诺审批时限内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并发放有关证照和批文。各部门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平均承诺时限,比平均法定时限缩短60%以上。
牵头单位: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等部门。
责任单位:全县有关单位及进驻部门(含分中心)
(三)线上服务实现“四个简化”
1.推行审批材料电子化,筒化申请材料。推进各部门建设电子印章、电子文书系统及电子档案库。分类分步推行审批结果电子化,新增证照、批文等形成电子材料,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存量数据电子化。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全县有关单位及进驻部门(含分中心)。
2.推行政务信息共享应用,简化办事环节。推动建设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和全县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构建全县统一的共享交换平台。到2019年9月底前,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全面上线运行;12月底前,政务服务与政府门户网站的应用整合基本实现。加快推进县级政务数据“聚通用”工作,提升信息共享水平,力争2019年底,政务数据“聚通用”工作有较大提升;到2020年,政务数据“聚通用”形成一朵云、一张网。
牵头单位: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县行政审批局、网络信息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及各进驻部门(含分中心)。
3.推行政务服务“无人超市”,简化审批模式。推进建设智能审批系统,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政务服务“无人超市”,实现网上申请、智能审批。依托全区政务服务智能手机APP,加快数字政务移动端(APP)建设,到2019年12月底前,实现部分智能审批事项在智能审批系统自助办理,实现“掌上办、零跑腿”。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各进驻部门(含分中心)。
4.推行网上中介超市,简化服务方式。推动各部门编制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优化中介服务。配合柳州市在2019年底前建成全市统一规范的网上“中介超市”,配合制定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办法,对中介服务机构实行统一服务承诺时间、统一服务合理收费、统一服务质量要求、统一服务评价标准“四个统”管理机制,推动中介服务时限提速50%以上。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全县各有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专项整治的政治责任。各牵头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扛起责任,把落实系列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作为第二批主题教育预热的重要环节,作为推动业务工作的有效抓手,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有效途径。各牵头单位负总责,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配合单位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各责任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主动对号入座,结合实际列出需重点整治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加强督促检查,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和销号管理。
(二)严格把握专项整治的进度安排。专项整治总体上按研究制定方案(2019年9月中上旬)、开展集中整治(2019年9月—11月)、健全长效机制(2019年11月至以后)把握进度。
(三)定期报送材料。在开展集中整治阶段,各事项牵头单位在9月20日前,以后每月4日前向县营商办报告(邮箱:rsxfgj@163.com)工作进展情况,县营商办定期将整治行动的阶段落实情况报县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 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9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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