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6753704950Y/2022-21872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6月01日
- 标 题:
- 融政办发〔2022〕20号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贝江杉木产业 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政办发〔2022〕20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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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2〕20号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贝江杉木产业 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融政办发〔2022〕20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贝江杉木产业
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融水苗族自治县贝江杉木产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贝江杉木产业示范区建设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高质量建设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44号)精神。我县决定创建融水苗族自治县贝江杉木产业示范区,争创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五星级)。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结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广西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的工作部署,以全区推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为契机,立足示范区杉木种苗、种植、加工产业发展优势,以科技创新发展为引领,以优化资源结构为主线,以三产联动发展为手段,以提高森林经营质量效益为目标,稳步推进效益突出、科技引领、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林业示范区建设。
二、基本思路
采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林场主体、企业联动、林农跟随”的方式,构建杉木产业示范区与企业、科研机构、合作社以及农户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整合各方资源,调整优化杉木产业结构,将示范区建设成为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助力广西杉木产业转型升级。
三、总体规划
融水苗族自治县贝江杉木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总面积约10033亩(668.9公顷)。位于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东侧贝江河林场林地以及融水县康田工业园。其中,种植区面积约8354亩(种植区用地选址与生态红线范围并无交叉),加工园区面积约150亩。结合项目区现有产业基础、资源基础、环境基础及产业链需要,将示范区划分为“三心两园一基地”的“321”空间结构,融合包括杉木种源收集、种源科研试验、种苗繁育、试验林展示、示范林宣传推广、木材加工展示及办公培训等功能。两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种苗繁育展示中心、种子园展示中心;两园:高效栽培展示园、种质收集展示园;一基地:木材精深加工基地。
四、规划期限
示范区规划期限为2022—2025年,共4年。其中:2022年为创建期,主要任务是示范区创建申报,按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建的重点和要求,建设完善各功能区基础设施及各功能项目建设。
2023—2025年为提升期,共3年。全面完善示范区各项体系建设,各项功能进一步优化提升,实现预期发展目标,以示范区为中心辐射带动融水县杉木产业链条振兴、融合发展。
五、总体目标
通过利用融水县林业产业的优势,建设一个集优质杉木良种种苗培育基地,优质杉木良种种植,康田工业园区木材精深加工产业园,农民林业致富示范及森林生态旅游为一体的生态产业示范区。
六、主要工作内容
(一)编制建设规划。
根据当地地形地势和建设内容,尊重民生,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依靠专业团队编制示范区概念性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做好宣传发动。
通过媒体报道、张贴标语、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示范区建设的目的、意义。
明确工作职责。
将建设内容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责任单位,稳步推进示范区建设。各职能部门分工如下:
1.县委组织部:结合“乡村振兴+行动学习”,具体负责指导示范区创建工作,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整合全县优势资源用于示范区建设。
2.县委宣传部:负责示范区建设的舆论宣传、典型报道,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县发改局:将示范区建设纳入全县经济发展规划;积极储备、筛选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投入。
4.县财政局:整合资金支持示范区项目工程建设;做好示范区综合开发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监督项目资金规范使用,确保示范区项目资金及时到位。
5.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制定示范区的乡村振兴科技推广和培训计划;乡村振兴有关的信息收集和宣传工作;组织对示范区的乡村振兴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承担示范区脱贫群众的种植技术培训工作;发放林区群众杉木种植补助等。
6.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工作;大力支持示范区农业机械化建设,优先和重点安排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资金,重点支持机械化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技术指导和资金扶持;引进推广先进农机具。
7.县林业局:负责做好杉木标准化建设,水肥一体化建设等工作;提供技术指导;示范区杉木种苗培育、杉木良种造林示范区的建设工作;良种推广和辐射造林工作,提供杉木销售信息,加强市场建设,拓宽流通渠道。
8.县水利局:负责对示范区规划区域的沟渠、涵闸等水利设施规划指导;支持示范区水利工程建设。
9.县自然规划局:做好示范区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指导工作和土地整理项目申报工作。
10.融水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现代农业示范区的环境进行检测,确保示范区空气、水源质量达到标准。
11.县文体广旅局:指导示范区开展好文化、宣传、组织实施示范区的旅游整体形象的策划、宣传工作;做好示范区的休闲农业旅游项目建设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示范区旅游产品的开发。
12.县投促中心:负责对外宣传融水杉木品质、发展现状和长远规划,组织客商考察调研,引进杉木深加工企业。
13.县科工贸局:加强县应用技术研发资金对示范区科技项目的支持;做好示范区的新技术推广和劳动者科技技能培训。
14.县市场监管局:完善林业标准化体系;负责检查杉木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队伍建设情况。
15.县贝江河林场:具体负责示范区的主体经营和创建工作,做好示范区种苗繁育、示范推广,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示范区创建工作;负责示范区种苗繁育展示中心、种质种子科研展示园、高效栽培展示园等园区建设具体工作和运营。
16.康田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企业管理,协助示范区做好企业管理和行业管理,编制工业园的经济发展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保障园区内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内容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同时,要积极争取市级部门项目和资金,确保工程进展顺利。
七、实施进度
示范区建设规模宏大,需要分阶段推进,围绕建设内容,做好长期规划与阶段性工作。示范区建设进度如下:
(一)良种产业示范区扩建。
在原规模基础上,全面提升苗木培育科技含量,培育品种、技术、设备、工艺保持行业一流水平,栽培模式先进,培育杉木等乡土珍贵树种苗木500万株以上,2022年主要是做好续建控温大棚、维修育苗荫棚、打造科普基地、建设自然教育学校、扩建展示厅、林下种植中草药等,推动基地基础设施更加完善。
(二)良种产业延伸建设。
1.从2022年开始争取实现年木材加工量达100万m3以上,其中人造板产量达80万m3,木材精深加工率达70%,年产值达到21亿元,工业增加值2亿元。各项指标逐年递增8%以上。计划引进扶持1家定制家具生产企业,培育1—2个龙头企业打造区内品牌,产值突破亿元企业达到6家。
2.2022—2025年完善示范区内生态旅游、森林观光步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景观打造效果,提升示范区休闲观光、生态文化等功能,带动周边地区开展乡村旅游、休闲观光等产业发展。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机构,统筹推进示范区建设,根据示范区规划建设内容,细化部门职责任务,有效整合各类资源,高标准、高质量推动示范区建设。
(二)积极筹措资金。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二是整合县级部门资金投入,三是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资金,四是积极引入企业融资,五是争取金融部门支持,六是从贝江河林场上缴的木材销售收入中返还使用。
(三)强化要素保障。争取上级政府给予优惠的扶持政策;积极引入科研院所,提供科技支撑。建立科研、示范、推广、生产紧密联系的林业科技运行机制,大力发展林业高新技术产业。有力促进群众增收,有效推进示范区建设。
(四)强化督查指导。各有关乡镇、有关部门要将示范区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和安排,深入实地检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障示范区建设顺利推进。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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