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6753704950Y/2022-21869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5月07日
- 标 题:
- 融政办发〔2022〕17号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康田工业园区 “十四五”建设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政办发〔2022〕17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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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2〕17号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康田工业园区 “十四五”建设方案》的通知
融政办发〔2022〕17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康田工业园区
“十四五”建设方案》的通知
融水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融水苗族自治县康田工业园区“十四五”建设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康田工业园区
“十四五”建设方案
为加快我县生态工业健康快速发展,紧紧围绕“工业强县”思路,促使我县工业产业形成集群、集约、集聚效应,结合《融水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基本思路与总体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构建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为目标,以集群化、集约化、绿色化为主攻方向,以完善管理体制、优化规划布局、提升要素配置、强化运行管理为主要抓手,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紧紧围绕“工业强县”发展战略,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科学规划,把康田工业园区打造成“结构清晰、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绿色生态”的竹木精深加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生物制药业、商贸物流业为主的综合性现代工业园区。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园区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康田工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立征地拆迁组、纠纷协调组、资金筹集组、招商引资组、证照办理服务组、园区发展督查督办组、园区发展宣传组等工作小组。做到分工负责,各施其责,协同配合,整合工作机构,落实专项资金,高效服务,充分保证康田工业园区建设的组织实施。
三、目标规划
(一)近期目标。2022年,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开展园区发展规划修编与县级审批,向西扩大园区规划面积,将可用于工业开发的约2000亩土地纳入规划建设范围。组织开展产业项目策划包装,争取园区土地规划和指标。年内征地1000亩以上,引进5家以上企业入驻园区,培育规上企业5家,新增工业产值5亿元,园区实现扩容增量。康田香杉科技产业园建设标准厂房10万平方米,建设园区道路3条1000米,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万平方米。
(二)中期目标。2023—2024年,新增工业(仓储)建设用地1500亩以上,大力开展园区配套基础设施,保障性租赁住房(倒班房)3万平方米以上,新增工业标准厂房20万平方米以上,引进企业15家以上,培育规上企业15家,园区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新增税收1亿元以上。
(三)远期目标。2025年,新增工业(仓储)用地建设1000亩以上,新增工业标准厂房10万平方米以上,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0家以上,产值超亿元工业企业达20家以上。园区开发建设面积达到4000亩,香杉家居板材、农副产品加工发展规模不断壮大,集聚效应和产业效应突出,成为享誉区内外的家居板材基地和特色农产品加工区。进驻园区企业总数达60家以上,其中,规上企业40家以上,亿元工业企业达20家以上。园区年产值达70亿元以上,年税收达2亿元以上。
四、工作安排
(一)调整规划,扩园建设初期阶段(2022年)。
1.调整园区规划修编与县级审批工作。开展土地资源测量摸底和扩园规划调整工作,将园区向西扩大规划约2000亩,2022年6月底前完成园区规划修编调整及县级审批。(牵头单位:县工管委服务中心、自然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科工贸局、林业局、融创公司)
2.筹集园区建设资金工作。利用中央专项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地方政府债券、银行信贷、民营资本等资金筹措渠道,筹集资金约3亿元,用于土地征收、园区规划、项目前期、项目建设、园区维护管理、工作经费等。(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科工贸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工管委服务中心、融创公司)
3.规划与项目包装工作。根据园区产业定位,包装策划项目一:“康田香杉科技产业园”项目用地1139.05亩(内含融德木业、浙融木业、春泉木业、晨阳二期等民营企业进驻用地),主要包括标准厂房、政策性租赁住房、配套用房、园区内外配套路网等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包装策划项目二:融水苗族自治县农村现代物流(流通)体系综合体项目(二期)项目用地面积163亩,主要建设内容:物流仓储、肉联加工和冷链仓储,二级客运站设施以及道路工程、给排水、消防设施、供配电、硬地铺装、绿化等配套设施。(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科工贸局、自然规划局、住建局、工管委服务中心、融创公司、融水镇政府)
4.土地征收拆迁工作。自然规划部门依据园区现状,往西面(永乐镇方向)整合工业建设用地约1000亩,由县征拆补偿中心牵头组织开展土地连片征收工作,力争于2022年6月完成“康田香杉科技产业园”项目1139.05亩土地征收工作。同时,完成融水苗族自治县农村现代物流(流通)体系综合体项目(二期)项目163亩土地征收工作。(牵头单位:县征拆补偿中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规划局、工管委服务中心、融创公司、融水镇政府)
5.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利用国家过渡期可以调整开发边界的有利机遇,全力抓好园区开发规划调整,尽快开展用地指标申报工作。2022年5月前,完成200亩项目建设用地供地;2022年6月前,落实连片开发的“康田香杉科技产业园”项目1139.05亩和融水苗族自治县农村现代物流(流通)体系综合体项目(二期)163亩用地指标,确保规划项目和进驻企业顺利落地建设。(牵头单位:县自然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征拆补偿中心、工管委服务中心、融创公司、融水镇政府)
6.实施项目建设工作。2022年5月前,完成“康田香杉科技产业园”项目、融水苗族自治县农村现代物流(流通)体系综合体项目(二期)前期手续,2022年12月完成年初计划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对未竣工项目加快建设,确保续建项目按计划完成。(牵头单位:县融创公司,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科工贸局、自然规划局、住建局、工管委服务中心)
7.宣传推介工作。利用新闻媒体、广告、推介会等形式,加强对园区建设工作和各种优惠政策、招商环境及服务水平的宣传和推介,鼓励和欢迎社会各界参与投资园区建设,调动全社会积极性,为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献计出力。加强对外联系和交往,提高工业园区的知名度,营造浓厚招商氛围。依据园区产业发展定位,落实优惠政策(税收优惠、厂房租金补助等)激励企业入驻。力争每年引进5个以上企业落户园区。(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投促中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科工贸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行政审批局、工管委服务中心、融水税务局、融创公司、融水镇政府)
(二)扩园建设推进阶段(2023年—2024年)。
对调整空间规划后往西面(永乐镇方向)再次整合工业建设用地约1000亩以上,以“康田工业园二期”为规划建设项目,利用前期土地出让、厂房出让出租等资金滚动发展,同时加大社会资本引进力度,开展土地征收和项目建设。
(三)扩园建设冲刺阶段(2025年)。
全面加快续建和新建项目建设步伐,园区开发建设总面积达到4000亩以上,新增工业标准厂房20万平方米以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新增规上企业20家以上入驻,进驻园区企业达到60家以上,其中,规上企业40家以上,亿元工业企业达20家以上。园区年产值达70亿元以上,年税收达2亿元以上。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工业园区建设,对加大招商力度,吸引项目入园,壮大生态工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各有关部门务必提高认识,安排精干人员具体负责,围绕建设目标,各司其职,为工业园区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工业园区建设时间紧、要求严、标准高,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参与,主动配合,为工业园区建设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三)明确任务,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切实负起责任。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做好园区中的协调服务工作,要广辟资金渠道,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既要广泛宣传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入,也要积极自筹资金,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难题,力争做到当年引进,当年开工,当年投产,当年见效,促进项目开发与工业园区建设良性互动。
(四)强化监督,加强问责。加强园区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检查,根据园区每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内容和建设目标任务,每月开展跟踪督导,每季度开展考核评估,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 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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