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6753704950Y/2022-21868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5月07日
- 标 题:
- 融政办发〔2022〕16号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和睦工业园区 “十四五”建设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政办发〔2022〕16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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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2〕16号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和睦工业园区 “十四五”建设方案》的通知
融政办发〔2022〕16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和睦工业园区
“十四五”建设方案》的通知
和睦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融水苗族自治县和睦工业园区“十四五”建设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和睦工业园区“十四五”
建设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生态工业发展,紧紧围绕“工业强县”思路,促使我县工业产业形成集群、集约、集聚效应,结合《融水苗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基本思路与总体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构建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为目标,以集群化、集约化、绿色化为主攻方向,以完善管理体制、优化规划布局、提升要素配置、强化运行管理为主要抓手,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紧紧围绕“工业强县”发展战略,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科学规划,把和睦工业园区打造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产业集聚、结构优化、绿色生态”的现代综合性工业园区。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园区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指挥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和睦工业园开发建设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园区建设工作,统筹制定扶持园区企业发展优惠政策等。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办事处,具体负责承担日常工作办理。
三、目标规划
(一)园区建设规划目标。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在2021年原有规划范围的基础上,再扩大规划开发6000亩,使园区规划总面积达到8000亩;产业规划定位为木材加工、农产品加工,林产循环经济、劳动密集轻工业、新型工业材料加工等产业综合发展的工业园,并制定各个产业区块规划;园区规划开发面积为每年1000—2000亩。
(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目标。每年度计划开发区域,要按规划建设完善水、电、路、通讯、绿化、照明等设施,开展园区环境治理和风貌建设,园区内干净清洁,空气净化。每年新建设标准厂房12万平方米,“十四五”期间新增60万平方米,为园区产业发展和招商项目落地奠定基础;根据园区产业发展规模需要,配套建设工人倒班房项目,计划建设倒班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及人才公寓35000平方米以上,让进驻企业享受优质服务,增强企业进驻建设信心,生产一线工人能安居乐业。
(三)园区招商引资目标。每年引进企业10家,“十四五”期间计划引进企业50家,项目50个,总投资约50亿元。
(四)产业发展目标。“十四五”期间引进项目50个,园区工业产值达到50亿元,税收1.5亿元。其中,木材加工项目20个,产值25亿元;农产品加工项目10个,产值5亿元;循环经济2个,产值4亿元;劳动密集轻工业8个,产值5亿元;新型工业材料项目4个,产值4亿元;其他项目6个,产值7亿元。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谋划筹措阶段(2022年2月)。
收集整理和睦镇政府原五七干校土地资料,开展五七干校土地未开发部分的堪界划线和地上附着物摸排调查、造册登记工作。同时,组织开展园区道路、路边杂草、垃圾、晒板、砂石料、企业粉尘等环境整治,清理园区闲置土地,盘活现有存量土地资源,在做好土地资源调查和园区产业定位等园区规划编制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委托第三方开展规划调整工作。(牵头单位:县工管委服务中心、自然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科工贸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城管执法局、融创公司、和睦镇政府)
(二)建设推进初期阶段(2022年)。
1.规划编制工作。园区建设坚持规划先行,2022年6月前完成园区新规划并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配合第三方着手编制切合园区发展的产业布局、路网、水电、通讯、配套项目等建设发展控规性规划,为园区在“十四五”期间建设描绘好发展蓝图。(牵头单位:县自然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林业局、工管委服务中心、融创公司、和睦镇政府)
2.项目策划包装工作。根据园区规划、产业定位,包装策划产业发展、标准厂房、路网、水电、倒班房、卫生院、学校等项目,为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打好基础,同时为申报土地建设规划和指标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科工贸局、自然规划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投促中心、工管委服务中心、融水生态环境局、融创公司、和睦镇政府)
3.资金筹集工作。利用中央专项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地方政府债券、银行信贷、民营资本等渠道,筹集资金5亿元,用于土地回收、僵尸企业土地回购、园区规划、项目前期、项目建设、园区维护管理、工作经费等。(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工管委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融创公司)
4.土地回收及征地拆迁工作。由县自然规划局从原五七干校范围内圈出可用工业开发土地,并按每年回收1000—2000亩的目标任务,启动回收工作程序,由县征拆补偿中心及时组织开展国有土地回收工作。(牵头单位:县自然规划局、征拆补偿中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司法局、城管执法局、工管委服务中心、融创公司、和睦镇政府)
5.项目用地报批工作。利用国家过渡期可以调整开发边界的有利机遇,全力及时抓好园区开发边界调整和空间规划调整,扩大完善园区规划,争取用地指标,2022年5月前完成融水—中国香杉家居板材集聚区—融水县和睦产业园项目(一期)建设用地260亩供地工作,并确保每年的工业建设用地,使建设项目顺利落地建设。(牵头单位:县自然规划局,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征拆补偿中心、工管委服务中心、融创公司、和睦镇政府)
6.实施项目建设工作。明确“十四五”期间建设总目标任务,落实每年建设方案,分步完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2022年4月项目施工单位进场开工建设。2022年开工建设的项目主要有:融水—中国香杉家居板材集聚区—融水县和睦产业园项目(一期),该项目规划用地436.11亩,主要建设物流商贸、标准厂房、园区工人保障性住房及园区周边地块配套道路、停车场、绿化、邻里中心等。完成10万平方米以上标准厂房建设。(牵头单位:融创公司,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科工贸局、财政局、住建局、工管委服务中心)
7.招商引资工作。研究制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税收优惠、厂房租金补助等),吸引企业入园投资建设项目。大力引进民营资本,补齐补强产业链,做到布局合理、链条完备、结构优化、效益明显,力争每年引进10个以上企业落户园区。(牵头单位:县投促中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科工贸局、行政审批局、工管委服务中心、融水税务局、融创公司)
8.宣传推介工作。利用新闻媒体、广告、推介会等形式,加强对园区建设工作和各种优惠政策、招商环境及服务水平的宣传和推介,鼓励和欢迎社会各界参与投资园区建设,调动全社会积极性,为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献计出力。加强对外联系和交往,提高工业园区的知名度,营造浓厚招商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科工贸局、自然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投促中心、工管委服务中心、融创公司、和睦镇政府)
9.项目建设督导工作。依据园区每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内容和建设目标,开展每月跟踪督导,季度考核评估。每月、每季通报园区各项工作进度,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工作任务和进度,确保每年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绩效办、县工管委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科工贸局、自然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投促中心、征拆补偿中心、融创公司、和睦镇政府)
(三)园区建设全面推进阶段(2023—2024年)。
1.以和睦工业园二期为整体包装项目,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展,园区规划建设区域的道路、水电供给、倒班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及人才公寓)、卫生院、学校等配套项目全面实施建设。两年内完成4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建设及其配套设施。
2.用地规划调整和用地指标申报取得成效,获得用地规划4000亩。
3.大力推进国有土地收回和集体土地收征工作,两年完成4000亩以上建设用地征收工作。
4.大力开展园区招商引资工作,两年内引进企业30家,并完成项目建设投入生产,产生经济效益,新增税收1亿元以上。
(四)园区建设冲刺阶段(2025年)。
1.完成“十四五”期计划收回国有土地6000亩工作的任务,新增用地规划和指标4000亩以上;
2.规划区域配套基础设施全面完成建设,新增60万平方米工业标准厂房建设,为企业提供充足的生产厂房,配套服务迈上新台阶;
3.园区招商工作进一步取得成效,引进企业50家以上,培育规上工业企业30家以上,园区工业产值达到50亿元。
4.开展园区“十四五”期间建设成效评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工业园区建设,对加大招商力度,吸引项目入园,壮大生态工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各有关部门务必提高认识,安排精干人员具体负责,围绕建设目标,各司其职,为工业园区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工业园区建设时间紧、要求严、标准高,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参与,主动配合,为工业园区建设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三)明确任务,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负起责任。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做好园区中的协调服务工作,要广辟资金渠道,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既要广泛宣传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入,也要积极自筹资金,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难题,力争做到当年引进,当年开工,当年投产,当年见效,促进项目开发与工业园区建设良性互动。
(四)强化监督,加强问责。加强园区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检查,根据园区每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内容和建设目标任务,每月开展跟踪督导,每季度开展考核评估,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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