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6753704950Y/2022-08564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年01月10日
- 标 题:
- 融政办发〔2022〕1号关于做好融水苗族自治县2021年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政办发〔2022〕1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10日
-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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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2〕1号关于做好融水苗族自治县2021年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工作的通知
融政办发〔2022〕1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融水苗族自治县2021年工业企业
成本费用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工业增加值是工业统计重要的总量指标,也是GDP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业增加值率是计算工业发展速度的重要数据之一。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柳州市2021年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工作的通知》(柳政办〔2021〕116号)要求,为贯彻落实柳州市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确保2021年度工业增加值计算统一规范,真实准确反映我县工业发展成果,现将做好融水苗族自治县2021年度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全面提升统计运作效率、统计服务水平,更加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我县工业经济发展情况,为推动我县工业高质量发展,为服务党委、政府宏观管理,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统计支撑。
二、工作任务
通过2021年度工业企业成本费用结构及变动情况调查,深入分析工业企业经营状况及利润变动情况,对生产法、收入法计算工业增加值进行比对验证,加工计算工业增加值率,为2022年工业增加值、GDP核算提供科学依据。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2022年1月)。研究制定2021年工业企业一套表成本费用调查工作方案,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统计局、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担任组长,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及业务负责人组成成员的融水苗族自治县2021年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开展2021年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工作。
(二)确定调查对象(2022年1月)。今年国家统计局反馈我县参加成本费用调查企业7家。
(三)开展业务培训(2021年12月—2022年1月)。2022年1月10日前,完成对我县调查对象开展业务培训。
(四)采集上报统计数据(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调查对象通过联网直报平台填报成本费用调查表,开网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2022年3月10日。调查对象需填报电子表格调查表,报县统计局审核,审核通过后调查对象方可正式登陆联网直报平台填报。平台数据审核、查询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3月31日,在此期间调查对象根据国家统计局、自治区统计局反馈问题清单对数据进行调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对2021年度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的组织领导,推动将成本费用调查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工作职责,全力抓好落实。
(二)加强业务指导。成本费用调查表填报期间,相关单位制定时间表、任务图,安排专业人员下沉到企业开展点对点业务指导。县统计局要向调查对象宣传成本费用调查的重要性,对在调查活动中取得的统计资料予以保密。
(三)强化协同配合。成本费用调查推进工作时间紧、难度大,县统计局、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要建立协商机制和督促检查机制,统筹协调调查工作,做到统一部署、统一指导、统一报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合力,实现调查结果真实反映我县工业经济运行实际。
(四)落实工作经费。县统计局负责对辖区内调查对象进行工作培训、调研指导,其工作经费要予以保障。
附件:融水苗族自治县2021年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印发
附件
融水苗族自治县2021年工业企业成本费用
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聪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周仕源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梁庆生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林升阳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贾智斌 县统计局副局长
黄 波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工业运行股股长
梁庆红 县统计局专业股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