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6753704950Y/2022-00524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26日
- 标 题:
- 融政办发〔2021〕68号关于调整充实融水苗族自治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政办发〔2021〕68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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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1〕68号关于调整充实融水苗族自治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融政办发〔2021〕68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充实融水苗族自治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因部分成员工作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对融水苗族自治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调整后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贾红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友滔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董利松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县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梁 洲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振华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梁 乐 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副局长
莫东军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赵志富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梁庆传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贾保安 县教育局副局长
林升阳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杨 跃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柳月 县司法局副局长
蓝永坚 县财政局副局长
蔡经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凤 阳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莫子朝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蓝国显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银杰显 县水利局副局长
龙馑森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梁任峰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钟 玉 县审计局副局长
梁太航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胡卓丽 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黎胜馗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杨成海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贾 鸣 融水税务局副局长
刘 健 县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委主任
肖 明 中国人民银行融水苗族自治县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蔡经言(兼),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 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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