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
索  引  号:
11450226753704950Y/2021-154246
效力状态:
发文机关: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12日
标  题:
融政办发〔2021〕58号 关于调整充实融水苗族自治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文字号:
融政办发〔2021〕5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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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1〕58号 关于调整充实融水苗族自治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0-12 08:00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融政办发202158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充实融水苗族自治县社会心理服务

  

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做好我县国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能力水平。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充实融水苗族自治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后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贾红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友滔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丽花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邓卫健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员:杨守端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副局长

  

李荣生 县教育局副局长

  

黎健飞 县公安局政委

  

韦庆宏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柳月 县司法局副局长

  

杨坚才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丽妮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新桃 县总工会副主席提名人选

  

韦琳鲜 团县委副书记

  

戴佩鲜 县妇联副主席提名人选

  

廖绍成 县残联副理事长提名人选

  

县文明办主任

  

梁庆苗 县老龄委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柳州市和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统筹和指导我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按照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研究部署试点工作重大政策、重大事项、协调解决试点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事务,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邓卫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梁庆苗同志兼任。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1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0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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