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26753704950Y/2021-154214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10月08日
- 标 题:
- 融政办发〔2021〕55号 关于调整充实融水苗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融政办发〔2021〕55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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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政办发〔2021〕55号 关于调整充实融水苗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融政办发〔2021〕55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充实融水苗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及人员变动情况,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充实融水苗族自治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充实后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韦贞强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王 聪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管 辉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蒙 标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韦天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提名人选
覃滋柳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唐兰珍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潘家华 县教育局局长
周仕源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韦 冲 县财政局局长
叶林峰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韦玉朗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贲卫刚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蒋劲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周卫军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邓卫健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贾江勇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梁太坚 县林业局局长
姚丽翠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杨明世 柳州市融水生态环境局局长
黎胜馗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贾江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黎胜馗同志兼任,人员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统筹调配。主要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对各乡镇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服务、督促及考核。
各乡镇要相应成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承办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相关工作。
今后,如成员变动,由接替人员自动替换,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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