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2021〕25号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落实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8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融政办发〔2021〕25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落实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
意见(第58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落实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8号)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
落实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8号)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柳人办〔2020〕6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柳政发〔2019〕1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柳办发〔2013〕31号)等文件精神,由我县牵头落实的人大代表建议有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8号)—《关于建设融水民族文化展示馆的建议》。为做好建议答复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履行宪法及有关法律赋予的义务出发,认真落实好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精心组织,妥善安排,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8号)—《关于建设融水民族文化展示馆的建议》办理工作,做到走访率100%、回复率100%、满意率100%。
二、组织领导
为顺利推进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落实柳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8号)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王院忠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管翠留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贾寒春 县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黎健源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卫军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成 员:吴进初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韦 冲 县财政局局长
李新桃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 锋 融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选
张翠华 香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提名人选
赵远星 同练瑶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提名人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周卫军(兼任),成员由县文体广旅局相关股室、二层单位抽调。办公室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做好建议办理的协调和落实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专案办理,按时办结,及时答复。
三、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5月26日—6月2日)
由县文体广旅局牵头制定该建议办理工作实施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如期完成建议答复工作。
(二)开展走访调研阶段。(6月3日—8月10日)
针对融水文化产业发展开展系统的调查研究,及时组织召开建议代表、有关单位座谈会,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针对建议内容深入开展实地调研,为打造高质量的融水民族文化展示馆提供依据。
(三)建议答复阶段。(8月10日—18日)
组织人员对建议进行答复,并形成正式文件,及时报送市人大、市政府提案办等有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有关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对办理情况要认真总结分析,并妥善回复和解答代表质疑的相关问题,对确实因为特殊原因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详细说明情况,争取人大代表的理解与支持,并通过讨论与研究寻求最终解决方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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