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2020〕32号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融政办发〔2020〕32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融水苗族自治县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
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县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确保我县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验收管理办法
2020年危改项目按照竣工一户验收一户的办法管理。
竣工标准:根据《自治区住房安全保障战役指挥部关于印发2020年广西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住房战役〔2020〕5号),以新建方式实施改造的,房屋整体建设完成、装好门窗、接通生活用电、村屯通水、达到入住条件可视为竣工;以维修加固方式实施改造的,按照加固方案完成建设任务,消除住房安全隐患可视为竣工。
验收标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建办村函〔2018〕172号),由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财政、扶贫等部门和乡镇共同组成验收组,及时、逐户组织验收。
二、验收内容
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措施、监督管理、工程实施、资金管理、信息管理、工程质量、完成检查任务情况等方面。验收组主要按照《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户房屋验收表》(附件1)、《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汇总表》(附件2)、《农危房改造档案信息》(附件3)、《融水县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县级验收入户验收问卷》(附件4)、《入户现场抽查登记表》(附件5)、《融水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验收督查组评分表》(附件6)的有关内容逐项进行核验。
三、验收人员构成及职责
农村危房改造县级验收工作分两个大组,一是逐户验收工作组,二是抽查验收工作组。
(一)人员构成
逐户验收工作组:由县住房保障专职组驻办负责人、各乡镇分管领导、2020年广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含第一书记)组成;组长由县住房保障专职组驻办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各乡镇分管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担任。
抽查验收工作组:由县住房保障专责小组驻办人员及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7)
(二)工作职责
住房保障专职组驻办负责人:一是负责组织县级验收培训工作;二是协调成员单位抽调人员与驻办人员同共参加抽查验收工作。三是协调乡镇组织人员开展逐户验收工作。
各乡镇分管领导:负责入户验收人员的调度和工作安排,督促成员按照要求完成入户验收任务,并用进度表及时报送竣工验收合格名单,今年改造任务全部验收完成后,将《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县危改办并于7月10日前将验收情况总结报送县危改办(电子版发至邮箱:rsxwgb@163.com)。
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含第一书记):主要任务是逐户进行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核实《农危房改造档案信息》(附件3)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录入的改造前、中、后的照片是否与实际相吻合,如不吻合或未有相片的请协助采集相片并做好标识,交乡镇危改办工作人员及时修改完善农户系统信息。二是填写《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房屋验收表》(附件1)并签字。三是完成融水县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县级验收入户验收问卷(附件4)。
住房保障专责小组驻办人员及成员单位抽调人员:一是对逐户验收工作组进行业务指导;二是对各乡镇按分类指标任务(区级指标、市县指标)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比例不低于分类指标任务的10%且每乡镇抽查总户数不能少于10户,重点抽查2020年计划脱贫摘帽村及自治区下达的369户改造农户。各乡镇要把抽查农户的农危房改造档案信息(附件3)打印出来,供验收考评督导组现场入户核实。
四、验收工作要求
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抽调人员到位,对照职责分工扎实开展项目验收。车辆由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及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落实。验收完成后乡镇要及时将《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户房屋验收表》(附件1)报送县危改办盖章。
五、其它事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2017年修订)规定,验收合格的项目,要于30天内将项目资金拨给农户。请各乡镇按程序做好验收后资金拨付公示,并及时、足额将资金通过“一卡(折)通”拨给农户,并于拨款后7个工作日内到县危改办报账。
附件:1.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户房屋验收表(2020年度)
2.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汇总表(2020年度)
3.农危房改造档案信息
4.融水苗族自治县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县级验收入户调查问卷
5.入户现场抽查登记表
6.融水苗族自治县2020年危房改造县级验收考评表
7.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人员安排表
附件1
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户房屋验收表(2020年度)
建房 地点 | 柳州市融水县 乡(镇) 村 屯 | 是否占 用农保地 | £是 £否 | ||||||||||||||
户主 姓名 | 身份证号 | 家庭人数 | 联系电话 | ||||||||||||||
农户贫困类型 | £建档立卡贫困户 £19年脱贫户 £18年脱贫户£17年脱贫户 £16年脱贫户 £15年退出户 £14年退出户 £低保户 £分散供养特困户 £边缘户 £其他贫困户 | 特殊家 庭类型 | £特殊困难户 £贫困残疾人户 £(诚信)计生户 £军人(遗属)民政优抚户 | ||||||||||||||
改造 方式 | £新建 £维修 £置换 | 开工日期 | 竣工 日期 | 建筑层数 | |||||||||||||
农户信息核验 | 上述农户信息是否与审批表相符。£是£否 | 房屋结构形式 | £土木 £砖木 £木结构 £石木 £砖混 £砖土混杂 | ||||||||||||||
最低 建设 要求 验收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结果 | 备注说明 | |||||||||||||
有无及完备性 | 安全性 | 观感质量 | |||||||||||||||
1 | 建筑选址 | / | / | ||||||||||||||
2 | 建筑面积 | m2 | / | / | |||||||||||||
3 | 功能分区 | £厕所£厨房£卧室 | / | / | |||||||||||||
4 | 室内净高 | 米 | / | / | |||||||||||||
5 | 地基 | / | / | ||||||||||||||
6 | 基础 | / | |||||||||||||||
7 | 抗震措施 | £地梁 £圈梁 £构造柱 | / | ||||||||||||||
8 | 墙体 | £修整加固 £砌砖加固 | 维修户必须选填 | ||||||||||||||
9 | 门窗 | ||||||||||||||||
10 | 梁、柱 | £新增 £修整 | 维修户必须选填 | ||||||||||||||
11 | 楼板 | ||||||||||||||||
12 | 楼梯 | / | |||||||||||||||
13 | 阳台、露台 | / | / | ||||||||||||||
14 | 屋面 | £坡面 £改瓦 £平面 £围护构件 | |||||||||||||||
15 | 室内地面 | / | / | ||||||||||||||
16 | 日照 | / | / | ||||||||||||||
17 | 采光 | / | / | ||||||||||||||
18 | 通风 | / | / | ||||||||||||||
其他 | 对原宅基已进行清理,旧房全部拆除 £是£否 | 备注说明: | |||||||||||||||
乡镇 验收 | 验收结论:合格£ 不合格£ 验收组签字: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乡镇人民政府(章) | ||||||||||||||||
县级 验收 | 验收结论:合格£ 不合格£ 验收组签字: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县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办公室(章) |
注:此表由乡镇在组织验收时填写,并存入农户纸质档案,县级验收时检查并完善签印手续。
附件2
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汇总表(2020年度)
填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本年度农村危房改造情况 | |||||||||||||||||||||||
上级下达任务(户) | 涉及乡镇(个) | 涉及行政村(个) | 涉及自然村(个) | ||||||||||||||||||||
完成任务 | 其中 | ||||||||||||||||||||||
拆旧建新 | 无房新建 | 旧房加固 | |||||||||||||||||||||
户 | 面积(㎡) | 户 | 面积(㎡) | 户 | 面积(㎡) | 户 | 面积(㎡) | ||||||||||||||||
涉及各农户类型户数 | 特殊奖补及其它 (已含涉及各农户类型户数) | ||||||||||||||||||||||
建档立卡贫困户 | 低保户 | 分散供养特困户 | 边缘户 | 其它贫困户 | 残疾人户 | 诚信计生 示范户 | 军人(遗属)优抚户 | ||||||||||||||||
房屋验收情况 | |||||||||||||||||||||||
验收总户数① | 验收合格户数② | 新建住房面积超出5%小于50%按维修标准发放户数③ | 验收合格率(%) ④=(②+③)/①*100 | 新建住房面积超出50%取消户数 | 其它原因取消户数 | 未竣工可整改户数 | 不合格调整户数 | ||||||||||||||||
拆旧还基情况 | |||||||||||||||||||||||
拆除旧房户数 | 安排新宅基地面积(㎡) | 收回旧宅基地面积(㎡) | 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 ||||||||||||||||||||
总户数 | 建档立卡贫困户户数 | ||||||||||||||||||||||
资金情况 | |||||||||||||||||||||||
累计完成 投资 (万元) | 农户自筹(万元) | 补助资金(万元) | 已拨付到户资金(万元) | 其他补助 | 其他补助资金说明: | ||||||||||||||||||
小计 | 危改财政补助 | 粤桂帮扶补助 | 小计 | 危改财政补助 | 粤桂帮扶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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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 | |||||||||||||||||||||||
农户上访事件(起) | 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起) | 查处违法违纪人员(人) | 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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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在乡镇及县级完成验收后分别填写,其中乡镇一级汇总时“涉及乡镇”一项不用填写;(2)乡镇及县级完成此表填写后,均要报上一级住建部门备案;(3)“拆旧还基情况”对于验收后拆旧房的具体时间请填写在: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附件3
[ ]农危房改造档案信息
系统编码 | 系统编码: | |||||
农户基本信息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
地区: | ||||||
民族 | 家庭人数 | |||||
农户情况 | 农户联系电话 | 上年家庭年纯收入 | ||||
农户贫困类型 | 是否贫困残疾人家庭 | |||||
旧住房建设年代 | 旧住房结构类型 | |||||
旧住房面积 | ||||||
改造情况 | 改造原因 | 改造方式 | ||||
建设方式 | 改造后房屋结构类型 | |||||
改造后房屋面积 | 改造后房屋产权 | |||||
进度情况 | 列入计划的年度 | 批准日期 |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
是否已验收 | ||||||
资金情况 | 享受补助资金类型 | |||||
总投资 | 各级政府补助资金 | |||||
农户危房改造贷款 | 农户其他自筹资金 | |||||
照片情况 | 改造前照片 | 改造中照片 | ||||
改造后照片 | 资金拨付凭证 | |||||
数据预警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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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融水苗族自治县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县级验收入户验收问卷
户主姓名: | 家庭住址: 乡(镇) 村 屯 |
问题1:是否了解今年危改政策?是否了解自己应获得政府补助资金是多少? 选项:①了解。我户应获危改补助资金 元。 ②不了解。工作组人员告知应获危改补助资金 元。 | |
问题2:获得今年的危改指标,是否有县、乡工作人员或者是村委成员向你索要好处费或者是索取回扣?如有,请如实反映。 答: | |
问题3:新建房屋后是否已拆除旧房并对原宅基进行清理? 答: | |
问题4:对今年危改工作是否满意? 答:£满意 £不太满意 £不满意 意见和建议: | |
被调查人员签名(盖手印): 备注:户主( ) 与户主关系( ) 年 月 日 | |
调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5 入户现场抽查登记表 | |||||||
乡(镇)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竣工户(是 否 ) | |||||||
类型 | 项目名称 | 是否真实 | 情况说明 | 类型 | 项目名称 | 是否真实 | 情况说明 |
农户情况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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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情况 | 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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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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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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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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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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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贫困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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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度情况 | 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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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家庭年纯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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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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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住房建造年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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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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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住房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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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已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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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住房结构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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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情况 | 享受补助资金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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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情况 | 改造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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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政府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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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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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户危房改造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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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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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户其它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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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后房屋结构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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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情况 | 改造前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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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后房屋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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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造中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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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后房屋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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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造后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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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小计 | 不真实的共 项 | ||||||
其他情况 | 危房改造对象认定是否准确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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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开工 | 是□ 否□ | 未开工的不考核以下项目 | |||||
是否符合抗震安全基本要求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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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达到领取补助资金条件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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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领取了补助资金 | 是□ 否□ | 领取补助资金 元 | |||||
是否被索要回扣或好处费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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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人员信息、建筑工匠培训合格证明材料、施工协议或承诺书及现场检查记录是否齐备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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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施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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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施卫生厕所、人畜分离/建筑节能改造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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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对危房改造满意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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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一户一表;2、真实的请填“√”,否则填“×”;3、判断为“×”或“否”的请注明情况;4、本表及对应农户档案表须随检查报告一并提交县危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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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融水苗族自治县2020年危房改造县级验收考评表 | |||||||||||||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式 | 检查结果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1 | 政策措施 | 是否制定乡镇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 | 4 | 检查组查阅有关文件材料 | 有实施方案得2分,有工作制度得2分, 无得0分 | ||||||||
2 | 对无自筹自建能力农户是否制定政策、采取措施推进项目开展 | 4 | 制定政策得2份,措施得力得2份,否 则计0分 | ||||||||||
3 | 监督管理(24分) | 是否实施了农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补助对象确定程序 | 6 | 走访、查阅资料 | 村级评议、乡镇审核、报送县级审批每 缺少1个环节扣2分。 | ||||||||
4 | 危房认定及对象认定不精准的农户所占比例 | 3 | 检查组查阅有关文件材料 | 危房认定及对象认定每错一户分别扣0.2分,扣完为止 | |||||||||
5 | 是否开展了有关政策、成效等宣传 | 3 |
| “是”得满分,“否”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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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是否开展了有关管理、技术等培训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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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是否开展了工程质量和抗震安全等技术指导与检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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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开展了乡级验收考评工作 | 3 | |||||||||||
9 | 是否将改造户名单在政务外网进行公示 | 3 | 名单公示得3分,名单公布得2分,均无得0分 | ||||||||||
10 | 工程实施(19分) | 竣工率 | 10 | 危改办查阅信息系统年末数据 | % | 按“乡镇竣工率×10”计分,最高得10分,最低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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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自建率 | 2 | % | 按“(乡镇自建率-全县平均值+10%)×20”计分,最高得2分,最低得0分 | |||||||||
12 | 建档立卡贫困户所占比例 | 3 | % | 按“(乡镇比例-全县平均值+10%)×30”计分,最高得3分,最低得0分 | |||||||||
13 | 改造后房屋面积超标农户所占比例 | 4 | % | 以3人以下含3人户不超过80平方米、3人以上户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为标准统计超标农户所占比例,再按“(10%-该乡镇比例)×40”计分,最高得4分,最低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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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2020年危房改造县级验收考评表 | |||||||||||||
序号 | 评价项目 | 评价指标 | 分值 | 评价方式 | 检查结果 | 评分标准 | 得分 | ||||||
14 | 资金管理(13分) | 补助资金是否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 4 | 检查组查阅文件材料和现场检查 | “是”且未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资金挪用现象得满分,否则每发现一例扣1分,扣完为止;“否”得0分 | ||||||||
15 | 政府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 | 6 | 户 | 抽查资金拨付到户材料,按“(抽查农户中足额拨付资金户数/抽查农户总数)×6”计分,最高得6分,最低得0分 | |||||||||
16 | 被索要回扣、好处费的农户数 | 3 | 户 | 每发现一例扣0.5分,扣完为止 | |||||||||
17 | 信息管理(24分) | 是否按照要求建立危改户纸质档案,有关材料是否齐全 | 10 | 查阅抽查的农户纸质档案 | 缺 项 | 按一户一档材料目录,每户每缺1项扣0.1分,扣完即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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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报表及其他相关数据材料报送情况 | 5 | 由县危改办评分 | 迟报 次、出错 次 | 根据日常报送相关数据材料是否及时和准确进行评分,迟报1次扣0.2分,出错1次扣0.1分,扣完为止 | ||||||||
19 | 农户档案录入率 | 5 | 县危改办查阅信息系统数据 | % | 按“乡镇录入率×5”计分,最高得5分,最低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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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农户档案数据预警数 | 4 | % | 第19项指标低于50%得0分;否则分别按“乡镇错误率×20”和“存疑率×20”扣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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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工程质量(12分) | 选址存在安全隐患农户所占比例 | 3 | 检查组现场抽查 | % | 按“选址安全隐患率×3”扣分,最高扣3分 | |||||||
22 | 未得到技术指导农户所占比例 | 3 | % | 按“未得到技术指导率×3”扣分,最高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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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不符合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农户所占比例 | 3 | % | 按“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率×3”扣分,最高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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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对危房改造表示不满意的农户所占比例 | 3 | % | 按“不满意率×3”扣分,最高扣3分 | |||||||||
得分总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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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7
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验收人员安排表
乡 镇 | 各乡镇负责人 | 成 员 | 车辆安排 (含司机) | 危改验收 | 车辆 安排 |
融水镇 | 分管领导 | 驻村工作队员 |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安排车辆 | 韦世丰(县住建局) 欧良鲜(县住房保障组) 韦盛红(县发改局) 吴 芳(县住房保障组) | 由县住房保障专责组负责安排车辆 |
四荣乡 | 分管领导 | 驻村工作队员 | |||
怀宝镇 | 分管领导 | 驻村工作队员 | |||
永乐乡 | 分管领导 | 驻村工作队员 | 贾红光(县住房保障组) 张 敏(县住房保障组) 杨 帆(县住建局) 贾妮茜(县住房保障组) | ||
香粉乡 | 分管领导 | 驻村工作队员 | |||
安陲乡 | 分管领导 | 驻村工作队员 | |||
和睦镇 | 分管领导 | 驻村工作队员 | 韦树克(县农业农村局) 黄伟宏(县住建局) 覃 聪(县公安局) 唐华文(县财政局) | ||
大浪镇 | 分管领导 | 驻村工作队员 | |||
白云乡 | 分管领导 | 驻村工作队员 | |||
滚贝侗族乡 | 分管领导 | 驻村工作队员 | 熊文东(县住建局) 肖仁杰(县自然规划局) 贾 俊(县扶贫办) 何 静(县住房保障组) | ||
杆洞乡 | 分管领导 | 驻村工作队员 | |||
同练瑶族乡 | 分管领导 | 驻村工作队员 | |||
安太乡 | 分管领导 | 驻村工作队员 | 韦玉义(县住建局) 杨 杰(县住建局) 韦 梓(县扶贫办) 黄建京(县市场监管局) 潘丽珍(县住建局) 韦鸾芝(县残联) | ||
洞头镇 | 分管领导 | 驻村工作队员 | |||
三防镇 | 分管领导 | 驻村工作队员 | |||
汪洞乡 | 分管领导 | 驻村工作队员 | |||
红水乡 | 分管领导 | 驻村工作队员 | 何利荣(县住房保障组) 杨 君(县住房保障组) 李水平(县人社局) | ||
拱洞乡 | 分管领导 | 驻村工作队员 | |||
大年乡 | 分管领导 | 驻村工作队员 | 欧阳梦怡(县住房保障组) 杨坚华(县住建局) 黄崇林(县林业局) | ||
良寨乡 | 分管领导 | 驻村工作队员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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