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2020〕7号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融政办发〔2020〕7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国好粮油”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粮食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我县优质粮资源优势,促进优质粮油基地建设,提高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水平,实现粮食供给从“吃得饱”到满足“吃得好”的转变,实现粮食产业兴旺、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满足消费者对优质粮油产品的需求。按照《财政部粮食和储备局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财建〔2019〕287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各子项实施指南的通知》(国粮规〔2019〕18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优质粮食工程”三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粮发〔2020〕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项目建设,紧紧围绕粮食产业兴旺、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满足消费者对优质粮油产品的需求等总体要求,建设一批优质稻谷种植推广示范基地,改造提升县粮食中心储备库仓储管理能力,培育“中国好粮油”示范企业。到2020年,我县粮食优质品率提高30%左右,2019—2020年优质稻谷种植面积5万亩,优质稻谷增加1.75万吨,优质稻种植农户收入累计增加额700万元,县中心储备库设计安装智能化充氮管理系统,建立“优购优加优销”系统平台,“融水香米”系列品牌创建初见成效,实现优质粮油“五优联动”。
二、项目实施内容、范围(主体)及资金使用安排
(一)“优粮优产”子项目
1.“优粮优产”子项目建设内容和目标
该项目主要扶持县内具备一定实力和条件的农业合作社建立优质稻谷种植示范基地,推广连片种植优质稻谷,开展优质粮食订单农业,示范带动当地群众种植生产优质稻谷,2019—2020年基地优质稻种植面积达到3500亩以上。
2.承担“优粮优产”子项目建设实施单位
项目委托由具备连片种植推广优质稻谷实力和条件的永乐镇荣山村印象下芦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融水县永乐镇北高村丰裕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永乐镇四莫村瑞林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实施建设。每个农业合作社2019—2020年基地优质稻种植面积不低于800亩。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三个合作社分别签订项目实施协议,明确双方在项目中双方权利和义务。项目实施时间至2020年11月底。
3.中央资金使用范围
“优粮优产”子项目建设预计投资700万元。“中国好粮油”行动中央资金主要用于补贴农业合作社在种植推广优质稻谷中地的土地流转租金、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秧盘,购置耕种、喷药机械设备等方面的投资,不超过农业合作社产中、产后总投资的30%(约210万元),70%(约490万元)由农业合作社进行自筹配套。
(二)“优粮优储”子项目
1.“优粮优储”子项目建设内容和目标
对融水苗族自治县粮食中心储备库部分已建成的储粮仓库进行技术升级改造,设计安装智能充氮气调系统、智能通风系统、粮情测控系统、智能化系统集成等设施。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传感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实现粮库管理工作信息化、业务经营网络化、粮油仓储智能化、数据信息痕迹化、粮库充氮气调储粮工作流程智能控制管理。粮食主管部门、储备管理公司等可以直接对辖区内粮库的各项业务进行垂直实时管理与指导,大幅度提高基层粮库的工作效率、提高粮食储备的监管水平。
2.承担“优粮优储”子项目建设实施单位
项目由融水苗族自治县粮食中心储备库经营管理单位融水县储备粮管理公司负责实施。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储备粮管理公司企业签订项目实施协议,明确双方在项目中双方权利和义务。项目实施时间至2020年12月底。
3.中央资金使用范围
“优粮优储”子项目预计投资700万元。“中国好粮油”行动中央资金主要用于项目设计、设备采购、项目安装调试、后期服务等方面,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约210万元),70%(约490万元)由融水县储备粮管理公司进行自筹配套。
(三)“优购优加优销”子项目
1.“优购优加优销”子项目建设内容和目标
鉴于优质粮收购、加工、销售一般集中于某个经营粮食销售企业的形式,决定将优质粮“优购优加优销”集中为一个子项目。通过项目实施,扶持激励经营粮食销售企业大量收购县内优质稻谷,提高收购价格,提升优质稻谷加工技术和商品粮质量,同时申办产品认证、商标注册、创新包装设计、创建“融水系列香米”品牌、建设创建“融水系列香米”品牌展销中心等实现我县优质粮“优购优加优销”,带动优质稻谷的种植面积和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2.承担“优购优加优销”子项目建设实施单位
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承担该项目的建设实施单位。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中标企业签订项目实施协议,明确双方在项目中双方权利和义务。项目实施时间至2020年12月底。
3.中央资金使用范围
“优购优加优销”子项目预计投资266万元,“中国好粮油”行动中央资金主要用于补贴项目实施企业收购优质稻谷种植合作社、农户优质稻高于市场价格部分差价的30%,建设优质稻谷加工生产线不高于30%的投资,申办优质粮生产许可证、产品认证、商标注册等不高30%的费用,创新包装设计、创建“融水系列香米”品牌、建设创建“融水系列香米”品牌展销中心等不高于30%的投资,总补贴不超过该子项目总投资的30%(约80万元),70%(约186万元)由企业自筹配套。
三、项目实施截止时间及资金来源
项目实施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资金来源:“中国好粮油”行动专项资金500万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国好粮油”行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马 空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黄云广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 贲卫刚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锋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唐兰珍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莫剑锋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韦树生 县财政局局长
黄开龙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覃海珍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蒋劲华 县水利局局长
欧海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周卫军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韦 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路运琦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黄春燕 融水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盛雷 永乐镇人民政府镇长
莫子朝 和睦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检查指导行动计划建设工作,促进工作措施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路运琦同志兼任。
(二)明确职责
涉及项目实施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引导农民发展优质稻种植,协调实施企业开展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对优质稻种植进行技术指导;县财政局负责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指导实施企业制定实施方案,检查督促工作开展情况,并会同县财政局做好验收工作。
(三)强化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使用在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等部门监督下,实行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项目资金计划安排使用,严禁挪作他用。对财政资金的拨付,由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按已完成工程量提交申请,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根据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拨付,项目完工后统一拨清。
检查验收
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牵头,制定验收具体细则,以实地核查与资料查阅相结合的形式,对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时间2020年7月—12月。
附件:融水县“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安排表
附件
融水县“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子项目名称 | 实施内容 | 总投资 | 中央补助 | 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 企业自筹 |
1 | 优质稻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 建设优质稻种植基地,连片推广优质稻种植。 | 700 | 210 | 490 | |
2 | 县粮食中心储备库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在国有收储企业,通过改造仓储设施,实现储粮技术升级。 | 700 | 210 | 490 | |
3 | “优购优加优销”建设项目 | 大量收购县内优质稻谷,提高收购价格,提升优质稻谷加工技术和商品粮质量,同时申办产品认证、商标注册、创新包装设计、创建“融水系列香米”品牌、建设创建“融水系列香米”品牌展销中心等实现我县优质粮“优购优加优销”,带动优质稻谷的种植面积和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 266 | 80 | 186 | |
合计 | 1666 | 500 | 490 | 67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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