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2020〕9号 关于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云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融政办发〔2020〕9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云长制”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全面建立“云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20〕6号)精神,为加强对“云长制”建设各项工作的统筹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融水苗族自治县“云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数字中国、数字广西、数字柳州战略,统筹领导融水“云长制”工作;制定云应用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协调解决“云长制”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各单位要将本单位的非涉密机非敏感专网迁移到电子政务外网,实现政府和公共资源数据集聚;建立全县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目录和开放目录,推动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推动建设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公共信用、电子证照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康保障、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价格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保等主体共享数据库;推进政府治理和民生服务大数据应用,提供生产、生活、商务等服务;统筹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实体经济、政府治理、民生保障深度融合;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马 空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黄云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院忠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韦宙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贲卫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勇宽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杨明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黎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 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莫春昭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杨天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石 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进初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姚 鹏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局长
唐兰珍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潘家华县教育局局长
莫剑锋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
曹景崇县民政局局长
韦宇章县司法局局长
韦树生县财政局局长
黄开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廖春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覃海珍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蒋劲华县水利局局长
欧海平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周卫军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邓卫健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叶长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叶林峰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路进福县审计局局长
韦 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韦琦峰县统计局局长
韦 冲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贾江勇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志明县林业局局长
马忠华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陈亚明县公安局副局长
黄国荣融水生态环境局局长
黄 海融水税务局局长
陈文新 融水气象局局长
孔 见团县委书记
韦 才县总工会副主席
姚丽翠县妇联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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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马忠华同志兼任,副主任为唐兰珍(兼)、莫剑锋(兼)。其他各成员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参与办公室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参与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实行不驻点办公方式,涉及相关部门职责工作由各部门研究处理,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集中研究。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提出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计划,负责“云长制”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汇总“云长制”工作总体需求,组织研究制定建设战略、中长期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云长制”工作,研究提出建设各领域相关重大问题处理意见;建立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联动机制和信息沟通机制,组织召开“云长制”工作的各类会议,及时发布工作信息;组织开展“云长制”工作考核评价具体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规则及要求
(一)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1.领导小组实行集体讨论重大问题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1至2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2.领导小组会议负责审定“云长制”全局性、战略性重大事项,会议议题由各成员单位提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组长要求研究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3.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由组长主持,出席人员为:组长、副组长、各成员。根据会议议题,可以请县委、县人民政府其他领导同志,以及县有关部门列席会议。
4.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主持,出席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报领导小组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审定。
5.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由组长审阅签发。会议纪要分送县委主要领导,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主送各成员单位,抄送与会议议定事项有关的县其他部门。
6.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领导小组会议牵头单位,负责研究提出领导小组会议议题,起草会议通知、会议纪要等材料,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
1.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主任办公会议,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云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有关问题,推动相关工作落实。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
2.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会议。重大事项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3.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各类会议议题和参会人员,根据领导小组领导指示或者实际工作需要拟定。
4.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阅签发,抄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主送各成员单位,抄送与会议议定事项有关的县其他部门。
(三)重大事项研究报告制度。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送“云长制”工作有关重大事项和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办理。
(四)督查督办及信息报送制度。
1.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督查督办制度,确保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领导小组领导指示批示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2.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对数字广西建设的重点规划实施、重大政策落实、重要改革举措落地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情况的专项督查。
3.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业务骨干担任信息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信息收集整理、报送等联络工作。每季度最后1个月2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信息材料。
(五)其他。
1.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的,按程序报批后由县行政审批局代章。
2.领导小组成员如需调整,涉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由领导小组行文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涉及其他成员调整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报领导小组批准后自行发文,并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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