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2020〕52号 关于调整融水苗族自治县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办公室文件
融政办发〔2020〕52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融水苗族自治县县级公立医院
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加强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84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柳州市市属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柳政办〔2019〕120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对融水苗族自治县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马 空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主任:王院忠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成 员:贲卫刚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黎健源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莫春昭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杨天华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县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董利松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唐兰珍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周仕源 县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局长、工业集
中区管理委员会服务中心主任
曹景崇 县民政局局长
韦树生 县财政局局长
黄开龙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邓卫健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韦 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庆华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马忠华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龚桂春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县医管委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医管办”),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执行县医管会各项决策和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邓卫健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龚桂春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县医管委工作职责
按照协调、统一、高效的原则,行使政府办医和监管职能,负责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大事项实行决策和监督。
(二)县医管办工作职责
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医管委的决议、文件和会议精神,指导督促县级公立医院落实各项改革措施,负责起草医管委及医管办的各类文件及组织筹备各种会议活动,承担医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议事制度
(一)县医管委实行全体成员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由县医管委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医管委主任认为必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工作会议。主任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医管委主任或副主任召集,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
(二)全体成员会议议题由县医管办拟定,报县医管委主任确定。主任办公会议的议题由相关部门经充分协商拟定后报县医管办确定。会议组织工作由县医管办负责。
(三)县医管委研究决定的事项,一般会议纪要、文件等形式下发,由县医管办负责。
四、其他事项
今后县医管委组成人员如需调整,涉及县领导同志的,由县医管办行文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涉及其他成员调整的,由县医管办行文报医管办主任批准后自行发文,并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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