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政办发〔2020〕70号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复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融政办发〔2020〕70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迎接国家义务
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复查
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融水苗族自治县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复查验收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5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
均衡县督导评估复查验收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和自治区关于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评估复查验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序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复查验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提升教师整体素质,改善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水平,着力缩小学校、城乡、区域间教育发展差距,实现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上好学”。
二、工作任务
对标对表开展对照检查,完善2018、2019、2020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材料数据。分析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工作责任,确保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复查验收。
三、工作重点
(一)组建机构,明确职责
成立县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复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马 空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王院忠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成 员:贲卫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黎健源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董利松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唐兰珍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潘家华 县教育局局长
韦树生县财政局局长
杨天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开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廖春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周卫军 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邓卫健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叶林峰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韦 岳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孔 见 团县委书记
姚丽翠 县妇女联合会主席
欧丽娟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陈亚明 县公安局副局长
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复查验收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形成责任明确、措施得力、相互协作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府主导支撑到位、教育主管执行到位、部门协作履职到位。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相应成立本单位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复查验收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潘家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荣生同志兼任,负责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复查验收工作的日常事务,并协调有关事宜。
县教育局要组织成立教育系统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复查验收工作小组,负责教育系统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复查验收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完善资料,规范档案
1.档案资料时限要求
各类档案资料和数据统计,按照2018、2019、2020年三个年度补充完善;其他数据来源于2020年9月各学校的教育事业统计和年报。
2.档案资料要求
(1)教育系统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3)收集整理资料、规范装档。
(2)县委编办、县发改、财政、人社、住建、卫健等重点核查部门,按照要求整理好本部门档案资料。
3.档案资料完成时间
县直各有关单位务必于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档案资料收集整理、规范装档工作。
四、工作步骤
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复查验收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宣传阶段(2020年11月6—15日)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到人。督促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
2.召开教育系统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复查验收工作动员大会,完善相关文件,组织迎检培训。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0年11月16—25日)
1.全面开展摸底自查(2020年11月15—20日)。根据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对照评估验收标准,摸底自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上报问题台账及整改方案。
2.完成问题整改任务(2020年11月20—25日)。根据自查情况,切实完成整改任务。
(三)专项督查阶段(2020年11月26—30日)
县教育局牵头组织专项督查行动,深入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进行迎接国家复查验收准备情况专项督查,督促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档案资料收集、归档、校园环境建设、迎检布置等工作。
(四)查漏补缺,迎接复查验收阶段(2020年12月1—20日)
1.加快落实县级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查漏补缺,全面完善档案资料;及时完成自查报告。
2.形成县级自查报告。县教育局牵头草拟自查报告、汇报材料、填报报表、评分表等,完善县级层面各项迎检档案资料等。
3.个别抽查。对问题突出的乡镇、单位跟踪督查,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
4.2020年12月10日—20日,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复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分工负责
1.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自治区关于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评估复查验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成立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复查验收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解任务,落实人员,及时召开迎接复查验收工作动员会,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开展对各学校迎接复查验收业务培训,进一步普及迎接复查验收业务知识,提高学校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全力以赴做好复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2.各乡镇中心校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复查验收各项工作,督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各挂牌责任督学要到挂牌学校蹲点,督查学校全方位做好复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3.注重整改工作。对2017年国家督导认定指出的问题、近年新增的问题(尤其是影响到指标值下降的问题)、影响复查的重大问题,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整改工作。对已经整改或正在整改的问题要准备好相应档案材料,对确实未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规划,作出充分的说明材料。
(二)把握标准,精心准备
1.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对照评估标准,收集整理档案资料,各类统计报表必须由各相关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签章)审核方能装档。形成自查报告;各学校须拟好本校简介及均衡工作情况汇报材料,校长及相关人员必须熟悉。
2.临界值指标、100%指标等极端数据是专家关注的重点,教育系统要从严审查,及时进行修正或准备佐证材料。
3.各级各类档案资料必须规范。一是组卷正确,整体样式和呈现形式相对统一、美观大方。二是数据真实、准确。资料中的各项数据必须与教育事业报表中的数据及现场实际数据一致,数据有变化须有佐证材料;各表中的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三是资料收集齐全,佐证有力,所有申报数据都要有佐证材料作支撑。
(三)配足设备,强化管用
1.功能室建设、管理和使用是关注重点,要按照“相对集中、使用方便”的原则,合理布局学校功能室。各学校不得挤占功能室,功能室不齐的学校需尽快配齐。
2.各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功能室、教学设备仪器进行清查,及时按标准为学校配齐设备设施和各种仪器。县教育局要指导规范每所学校功能室布置,相关管理和使用制度统一齐备、按要求悬挂;危险化学品必须做到双人双锁管理;各功能室保持整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规范,做到柜号、柜卡、柜签样式统一、尺寸统一、色彩统一、粘贴位置统一。学生作品及活动成果展示要充足,功能室中的课程表及使用记录齐全。
3.图书配备必须达标准。图书管理做到扫描、登记、造册、分类、分层上架存放及分层编号,图书柜编号、贴柜卡;图书室开放时间,提倡每班建立图书角(柜)。各学校要按规定新增相应图书,县教育局作好相应指导工作。
4.加强教学设备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完善实验登记、仪器借还登记、图书借阅登记、多媒体教室使用登记等相关过程资料。确保各功能室及器材保管室的设施设备配置好、布置好、保洁好、维护好、管理好、使用好,做到有章可循、有账可查,充分发挥其课程辅助功能。县教育局做好指导工作。
5.学校配足相应体育器材,运动场有相应体育设施,运动场地面积符合要求,有标识标线,运动功能因地制宜合理分区。
(四)文化彰显,环卫育人
1.学校校园文化建设要以“真、善、美”为目标,注重物质与精神、人文与自然、历史与现实的统一。整体规划校园文化,注重校园文化建设的科学性、教育性、艺术性、独特性。彰显办学理念,突出学校办学特色,教室、走廊、楼梯间等体现特色文化,运动场、食堂、宿舍、厕所等场所创设主题文化。关注细节、重视品味,让每一所学校真正成为赏心悦目、可延续文化、可生长文化的希望园地。
2.加强学校安全治理。各学校开展校园环境大排查,对破损设施、线路、道路、屋面、地板、走廊等及时整治,对影响校园美观的张贴物等及时清理、更新。重点排查安全隐患,对一时不能彻底整治的隐患,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制定整治方案按程序上报,确保校园环境有序治理。
3.学校要切实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教学功能用房卫生、学生宿舍卫生、校园厕所卫生、校园食堂卫生。做到教室、功能室、办公室以及厨房窗明几净、地面整洁、物品干净、布置有序、文化适宜。
(五)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重视村小和教学点建设,确保村小和教学点有校舍标准,场地达标,师资有保障,综合活动室齐备,管理有序,环境整洁。开齐开足国家和地方课程,特别是图、音、体、劳技课程,同时加强信息化同步互动课堂的使用率,保证教学有质量,学校有特色。
(六)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家长会、宣传栏、标语、展板宣传等形式,宣传我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的先进经验、特色亮点、典型事例等业绩,凝聚广泛的社会共识,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创设复查验收工作的良好环境,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强大合力,有效提高人民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各校高度重视民众满意度调查,注意筛选被调查对象、提前组织预演及跟踪回复情况。
(七)精心布置,从容迎检
1.各学校在醒目位置摆放宣传标语及成果展板,彰显义教均衡的工作业绩。用整洁的校园环境、良好的校园文化、浓郁的迎检氛围,提升学校整体形象。以师生的精气神、文明礼仪言行,彰显学校的特色和内涵。科学规划迎检线路,精心设计看点,重点打造精品特色课程(活动)现场展示。做好解说,完美地展现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充分体现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工作所带来的丰硕成果。
2.迎检期间各学校要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整治周边环境,保持交通畅通、危险堵点有交警指挥,无上访围观纠纷等,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八)强化责任,奖惩分明
建立“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复查验收工作中自查整改扎实、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对整改不力、工作迟缓、影响全县复查验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影响复查验收工作大局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
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53号)
2.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
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3.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
评估指标体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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