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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融财处〔2020〕7号-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 投诉处理决定书

来源:融水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0-07-24 15:35    |  作者: 融水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关于柳州市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柳财采〔2018 22 号)和《关于对柳州市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监督考核的通知》(柳财采〔2019 32 号)的相关规定,柳州市财政局依法对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中心”)进行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 考核单位名称:柳州市财政局
二、 被考核单位名称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三、 考核内容
本次重点考核五方面内容基础工作、代理程序、服务质量和业绩、执行法律遵守纪律情况、信息统计,并抽取了5 个代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四、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采取集中采购中心自查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相结合的考核方法。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经考核,2019年集中采购中心能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较好地完成各项采购工作任务。与2018年相比,完善了基础数据库资料,规范了归档资料。 在取得较好工作成效的同时,存在以下2 个问题:1. 人员技能有待进一步加强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在职人员总数没有达到60%(含60%)以上;2. 采购文件有待进一步完善采购文件中写明“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此项要求。
五、考核结果
根据《柳州市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总分达到90 分及以上的为优秀” 评分制度,经监督考核后综合评价,2019 柳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考核等次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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