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融水苗族自治县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根据自治区党委深改办督察整改函和2019年11月市医改联席会精神以及《柳州市乡村医生实行“乡聘村用”的实施方案(试行)》(柳政规〔2020〕24号)文件精神,我局草拟了《融水苗族自治县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1年1月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邮寄信函:融水县融水镇寿星北路146号
2.电子邮箱:rsxwsj@163.com。联系人:欧凤波 电话:5123912
个人来函请署名个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来函请加盖单位公章。
关于对融水苗族自治县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挂网).docx
1.融政规〔2020〕 号 关于印发《融水苗族自治县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