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残疾人托养中心楼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调整规划通告
关于残疾人托养中心楼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调整规划通告
项目位于融水县融水镇民族路,设计方案曾于2016年8月通过审批。现融水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向我局提出申请,调整残疾人托养中心楼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
此次规划方案调整内容如下:
(一)原方案绿地面积计算错误,导致绿地率错误,现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划拨建设用地使用要求进行调整,加大建设用地内绿化面积,以达到划拨建设用地绿地率要求。
(二)原方案有康复器材室、康复中心楼及托养中心楼,其中康复中心楼7层,划拨建设用地要求建筑高度不大于18米,故康复中心楼应为6层,划拨建设用地要求容积率不大于1.2,原方案为1.55,已超过划拨建设用地要求,为调整容积率,取消康复器材室,容积率调整为1.17。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残疾人托养中心楼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三、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或在听证会上发言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2024年8月15日前送至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股(联系电话: 0772-5129737)。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应于2024年8月19日前向听证会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五、公示地点:残疾人托养中心楼项目所在地、及广西柳州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ongshui.gov.cn/xwzx/tzgg)。
六、公示时间: 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8月15日。
七、听证时间: 2024年8月19日上午11点00分听证地点: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