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融水县城区防洪治涝工程城中段防洪堤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来源:融水县文档组

发布日期: 2020-09-10 10:50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新闻出版局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融水县城区防洪治涝工程城中段防洪堤整治工程勘察设计已列入2020年工程建设规划,勘察设计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必须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项目法人为融水苗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人为融水苗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发展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报告已在柳州市水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柳水招标备案[2020]19号,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融水县城区防洪治涝工程城中段防洪堤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建设地点:柳州市融水县境内

建设规模:融水县城区防洪治涝工程城中段防洪堤整治工程位于融江融水县城中区河段右岸,工程主要措施包括防洪堤、排涝闸、抽排泵站及自排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洪堤总长2.282km;护坡长度2.212km(防洪堤0+065~2+277桩号段);亲水平台长0.19km(上游段0.125km,1#冲沟口0.03km,2#冲沟口0.035km);泵站及防洪排涝闸各1座(堤后式);自排涵3座堤防工程的级别为4级;工程估算投资2.48亿元。

勘察设计周期及文件提交要求:

1)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报告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提交融水县城区防洪治涝工程城中段防洪堤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送审稿)。送审稿经评审部门(专家组)提出评审意见书之日起,15天内提交融水县城区防洪治涝工程城中段防洪堤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最终稿)。

2)初步设计阶段及专题报告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提交融水县城区防洪治涝工程城中段防洪堤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文件(送审稿)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2个专题报告。送审稿经评审部门(专家组)提出评审意见书之日起,15天内提交融水县城区防洪治涝工程城中段防洪堤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文件(最终稿)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2个专题报告(最终稿)

3)招标设计阶段

在上级部门对初步设计报告审查批复后15天内,提交施工招标所需的招标资料、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

4)施工图设计阶段

按初步设计批复时间或甲方通知之日起计,提交项目施工图设计成果工期为45天。

5)施工期设代服务

从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及一年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融水县城区防洪治涝工程城中段防洪堤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 以及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2个专题的编制工作。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合同估算价:1223.93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或以上资信证书(业务范围包含:水利水电)、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及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

3.3业绩要求:

□无要求;

g有要求:近7年(2014年~2020年)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②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用户证明材料。

(1)本项目类似工程指:有承担过总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城市防洪、河流治理或围海堤等水利工程勘察(测)设计业绩工程。

(2)业绩有效期以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用户证明材料上注明的有效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勘察设计人员须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技术负责人(总工):具有高 级或 高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2)项目负责人(设总):具有 高 级或 高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3)专业负责人(专总):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注册造价人员:必须取得水利工程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级或级以上技术职称。

4.其他要求

4.1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人员需提供的证件、证书必须有效,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认。

4.2 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总工)、项目负责人(设总)、专业负责人(专总)及注册造价工程师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4.3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本次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标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0年9月8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 (不少于20日历天),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liuzhou.gov.cn)的“交易信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中打开本项目招标公告正文,点击下方的“获取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等资料(如有)(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7. 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20918日17:0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8. 其他事项

8.1 2017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设计投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liuzhou.gov.cn)上发布。

10.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20 9 29 9 30 分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融水苗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发展中心

地  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望江路111号

联系人:胡站长

电  话:0772-5136115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河东路1号秀景园低层住宅区3-1号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772-2990355

传  真:0772-2990355

E-mail:dcgc888@1163.com

交易服务部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柳州市水利局:0772-285634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公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名)

                                                                                    2020年9月8日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融水镇拱城街17号
联系方式:rswg@163.com 联系电话:0772-5122412
网站标识码:45022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