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
扶贫开发办公室文件
融扶办请〔2020〕26号 签发人:韦 冲
融水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起草《融水苗族自治县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细则》的请示
自治县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国开办发〔2018〕61号)、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开办发〔2019〕10号)、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做好光伏扶贫促进增收工作的通知》(国开办司发〔2020〕3号)的文件精神以及脱贫攻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在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现我办申请起草《融水苗族自治县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性文件,恳请自治县人民政府给予批准。
妥否,请批示。
附件:融水苗族自治县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细则
2020年5月20日
公开方式:依申请公开
融水苗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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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05-20 15:26 |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