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年自治区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11号)、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柳财预追〔2024〕227号)精神,自治区财政厅第一批下达到我县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5,961万元。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年自治区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的使用计划,计划将资金安排如下:
一、产业类项目2,981万元,包括特色产业到户“以奖代补”项目230万元、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产业类)项目726万元、罗汉果产业发展项目65万元、罗汉果产业发展项目(标准化厂房)项目60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贴息450万元、螺蛳粉产业发展项目910万元。
二、基础设施类项目1,622万元,包括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4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屯级道路、产业路建设)1,382万元。
三、其他类1,358万元,包括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补贴501万元、“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及扶贫助学补助500万元、村级公益性扶贫项目资产管护经费298万元、项目管理费59万元。
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公示期为10天(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2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融水镇金冠路70号。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2—5131233,rsxfpbxmg2016@163.com。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