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2024年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2号)精神,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到我县2024年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67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方向1,754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方向113万元。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2024年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使用计划,具体资金安排如下:
一、基础设施类项目965万元,包括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0万元、“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22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屯级道路、产业路建设)项目552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基础设施项目113万元。
二、其他类902万元,包括乡村建设公益岗位500万元、脱贫户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216万元、项目管理费186万元。
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公示期为10天(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2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融水县民族大道203号振城大厦5楼。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2—5131233,rsxfpbxmg2016@163.com。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融水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