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自治区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使用计划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23号)、柳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柳财预追〔2023〕271号)精神,自治区财政厅第二批下达到我县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6,265万元。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融水苗族自治县2023年自治区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项目的使用计划,现将关于2023年自治区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告。
一、产业类项目3,140万元,包括优势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2,640万元、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500万元。
二、基础设施类1,830万元,包括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基础设施项目1,140万元、产业配基础套设施(产业路)514万元、屯级道路建设176万元。
三、其他类1,295万元,包括县域内稳岗补贴110万元、乡村规划费810万元、项目管理费62万元、村级公益性扶贫项目资产管护经费313万元。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融水县民族大道203号振城大厦5楼。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2—5131233,rsxfpbxmg2016@163.com。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融水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