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2023年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3〕3号)精神,自治区财政厅第一批下达到我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3,089万元,其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方向2,595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方向200万元,以工代赈任务方向294万元。现将关于2023年中央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告。
一、产业类项目1,860万元,包括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840万元,标准化厂房9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产业发展)120万元。
二、基础设施类项目749万元,包括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基础设施62万元,以工代赈任务基础设施294万元,产业配套基础设施(产业路)313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基础设施80万元。
三、其他类项目480万元,包括“雨露计划”扶贫培训及扶贫助学补助150万元,县域内稳岗补贴150万元,乡村规划费150万元,项目管理费30万元。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融水县民族大道203号振城大厦5楼。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2—5131233,rsxfpbxmg2016@163.com。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融水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