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融水苗族自治县等8个贫困县脱贫摘帽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融水苗族自治县等8个贫困县脱贫摘帽的批复
桂政函〔2020〕119号
自治区扶贫办:
你办关于融水苗族自治县等8个贫困县脱贫摘帽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那坡县、乐业县、隆林各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等8个贫困县脱贫摘帽。
二、 融水苗族自治县等8 个县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继续保持攻坚态势,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进一步抓好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坚持事前预防和事后帮扶有效结合,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三、 柳州、百色、河池市人民政府要督促所辖脱贫摘帽县继续严格落实脱贫攻坚责任,保持政策的连贯性和工作的持续性,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你办要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指导8个县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加快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