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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补贴

2023年融水苗族自治县稻谷生产补贴申报指南及监督渠道

来源:融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3-09-09 17:00    |  作者:

申报指南:

1.补贴范围及对象:2023年在本县域从事稻谷种植的稻谷生产者(包括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年内种植单季稻、双季稻原则上都应给予补贴,重点支持双季稻规模种植。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应列入申报范围,并由乡镇逐一通知到村、到户、到人。

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的田块,水稻面积占比达到90%以上且有正常产量的可以列入补贴,否则不给予补贴。旱改水的稻田通过自然资源部门验收确认为水田,并有正常产量的(达到当地平均水平)可以列入补贴范围。

2.补贴标准:采用统一补贴标准方式,全县统一每亩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由我县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资金总量和上年结余资金、地方核验确定后的补贴面积总数等因素据实测算确定。

1测算每亩补贴标准公式:每亩补贴标准=(自治区下达补贴资金总额+上年结余资金)÷(全县核实的一季早稻面积+中稻面积+一季晚稻面积+种植双季稻稻田面积×2×1.5)。

2计算生产者补贴面积方法:种植单季稻按实际种植面积计算;种植双季稻的,按双季稻面积(复种)的1.5倍计算补贴面积。

3每亩补贴控制在300元以内。

    3.实施流程:农业农村部门制定方案政策宣传发动—组织申报—乡级审核—公示—汇总上报—县级联合审核(包括现场核验)—报县人民政府审定—批复公告—发放的程序进行。

    4.申请人申报程序:稻谷生产补贴和双季稻补贴采取自愿申报制,向村委提出申请普通农户的申报按照《2023年稻谷生产补贴和双季稻补贴面积农户申报表》的要求填写,由村委审核确认统一上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申报要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购买种子、化肥的发票或收款收据,请人工工资花名册,农户姓名或单位名称,家庭农场或合作社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租赁合同复印件,身份证、银行一卡通复印件,电话号码,补贴面积,水稻种植地点(垌名)等,由村委审核、汇总、盖章后统一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申报

5. 申报时间:2023年8月18日—8月31日

    补贴结果:正在进行发放

    监督渠道:举报电话:0772-5122339、地址:融水县农业农村局(融水镇金冠路70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主办 地址:融水镇拱城街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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