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融政干〔2024〕5号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吴庆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6-27 14:10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融政20245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吴庆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吴庆华同志任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正科长级);

梁乐军同志任融水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兼任的融水苗族自治县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罗德育同志任融水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融水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龙技明同志任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融水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胡卓丽同志任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融水苗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刘长禄同志任融水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融水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何富荣同志任融水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融水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黎胜馗同志任融水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融水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黄建桥同志任融水苗族自治县信访局副局长;

梁乐同志任融水苗族自治县信访局副局长;

廖星同志任融水苗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廖荣成同志任融水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杨坚献同志任融水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其融水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稽查大队主持日常工作副大队长职务;

黎继居同志任融水苗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覃珊同志任融水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融水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韦嗣敏同志任融水苗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融水苗族自治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主任),免去其融水苗族自治县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黄敏同志任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毛焕生同志的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林荣军同志的融水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善华同志的融水苗族自治县应急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桂明忠同志兼任的融水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梁太航同志兼任的融水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蓝承勇同志兼任的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韦天兰同志兼任的融水苗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陶波同志兼任的融水苗族自治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6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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