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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文件

安政发〔2024〕41号 关于印发《安太乡开展农房报建“审批难”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融水县安太乡

发布日期: 2024-09-23 11:25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

安太乡人民政府

安政发〔2024〕41号

安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太乡开展农房报建“审批难”

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现将《安太乡开展农房报建“审批难”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太乡人民政府  

                         2024911

(此件公开发布)


安太乡开展农房报建“审批难”问题

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全国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农房报建审批难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融自然资规字〔202417号)文件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管理,解决农村群众反映强烈的审批、监管环节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办好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力争202410月底前,解决农村建房审批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加快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审批进度,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提升农房建设安全质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改善乡村人居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内容

(一)变相增加审批门槛和审批环节,增加农民申请宅基地和进行住宅建设成本等问题。

(二)村庄规划批后公开、农户拟建房地块地类及规划信息预查询服务、一次性告知制度建设不到位,审批程序、申请条件、建房名单、审批结果四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三)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未及时受理或不受理,未及时核发或不审批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未说明理由不同意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问题;办理过程中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接到申请后放线定点测绘不及时、测绘申请不及时;需农转用的申请信息上报不及时等问题。

(五)农房审批过程中,对带图报建要求落实不规范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印发之日至2024913日)

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召开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围绕工作目标和整治内容,细化工作举措和进度安排,明确业务负责人,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细落实落地。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4918日前)

各村紧扣群众急难愁盼的审批难问题按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梳理农房报建流程,建立问题台账,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各村对征集到的线索要及时受理、并向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反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41018日前)

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对存在推动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自查自纠不认真、群众举报反映真实问题不处理、查处问题不纠正等突出问题的,列入督办清单,进行督促整改落实,属于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41028日前)

各村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剖析、进一步加强监管的建议措施等方面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各村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切实履行责任,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二)优化审批流程。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要督促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新增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070号),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方便农民群众办事。

(三)强化节点巡查。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要要严格按照审批要求,规范关键节点巡查。监管责任人对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制止,提出指导规范建议,并向建房户下达责令限期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后,及时组织监管责任人现场复查,填写复查表,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巡查资料要结合新建农房一户一档,根据工作进度及时归档备查。

附件:安太乡农房报建“审批难”问题整治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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