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
索  引  号:
11450226753704950Y/2024-11610
效力状态:
发文机关: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融教复〔2023〕4号 对县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融教复〔2023〕4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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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教复〔2023〕4号 对县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3-07-03 15:00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融教复〔20234

对县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答复

陈陈等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开展非遗文化进校园推动苗族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的提案》(第3号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县中小学一直重视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思源学校、和睦中学开展醒狮活动,思源学校、苗家小镇小学开展苗族蜡染活动,三小开展剪纸活动,民小开展苗族刺绣活动,民中开展芦笙制作和苗族刺绣活动,融中、民高、民中、民小、三小、苗家小镇小学都组建有芦笙队。

目前我县非遗文化进校园存在主要问题及困难,一是师资(专业人才)不足。非遗文化传承需要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教师往往不具备这方面的条件,学校存在非遗传承人才不足的问题;二是实训基地不足。由于学校在基础建设中未对非遗传承场地进行预设,没有专门进行非遗传承实训基地,无法较好的开展训练;三是非遗传承经费不足。非遗传承涉及到创编、制作、传承人聘请等均需要不小的经费开支,学校办公经费用于非遗传承明显不足。

下一步我县非遗进校园工作努力方向和工作计划:一是从政策、资金、人员等方面抓落实,进一步完善非遗进校园的保障机制;二是建立一支由非遗传承人、资深志愿者和专职教师共同组成的专业队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对中小学骨干教师、教育管理及教研人员的培训中,加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内容的比重,提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开展非遗传承教育的能力。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请批评指正。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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