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
索  引  号:
11450226753704950Y/2024-11600
效力状态:
发文机关: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融财复〔2023〕10号 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融财复〔2023〕10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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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财复〔2023〕10号 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7-10 11:00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融财复〔2023〕10号

关于对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8号提案的答复

罗文权等2名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设立高三专项资金发展教育事业的提案》(第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县域普通高中在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中承担着重要使命,寄托着广大农村学生对接受更好教育的美好期盼。近年来,我县高中高考屡创佳绩,为大苗山培养了一大批优秀学子,得到党委政府、社会各届的普遍认可。但我县高中在发展中还存在基础条件相对薄弱、教育质量有待提高、教师流失等问题。

为加强我县高中建设,整体提升高中办学质量,财政部门积极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强化经费保障。自2014年以来县本级财政每年年初都相应安排了“高中教育教学奖励金”、“高三教育教学绩效奖励”等专项资金预算,预算数额从之前的几十万增加至上百万,2023年在我县财力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年初预算依然安排250万元“高中教学管理经费”支持高中教育发展。其次,从2021年开始中央财政下达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用于支持新建、改扩建高中项目建设,扩大高中学位供给,创造良好育人环境。

在目前经济下行的背景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的要求,县财政将坚持财政支出严管控、保重点,着力补齐民生短板,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在确保工资均足额发放到位,不出现“三保”支出风险的前提下,视下半年财力和库款调度情况酌情安排拨付高中各项专项经费。

同时建议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支持普通高中教育,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对教师出资帮扶和奖励,补充教育经费,激活办学机制,提高优秀教师待遇,有效助推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及时完善教师管理评价制度和普通高中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科学制定教师绩效标准,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考虑高三教师的工作量予以适当倾斜,充分调动教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请各位委员指正。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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