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

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15号建议的答复-生态环境

来源:融水苗族自治县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8-19 08:45    |  作者: 融水苗族自治县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

                                    

  


  

  

分类(B)

  

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

融水苗族自治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融水环函〔202020

  


  

关于对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 第15号议案的答复

  


  

莫子朝等10名代表:

  

你们在融水苗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堵疏并举切实抓好秸秆禁烧的建议》(15)收悉。经研究并及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堵”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多径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力度。

  

一是通过有线电视、车载广播、网络、LED 等载体开展秸秆禁烧政策宣传。二是在各乡镇重要田段、路口悬挂横幅、设置警示牌200多条/块,在居住小区、村委会宣传栏张贴秸秆禁烧海报。三是由融水苗族自治县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大气办”)印制秸秆禁烧倡议书1万份、宣传海报5千份发给各乡镇开展宣传。由乡镇深入村屯、农户、田间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工作,同时对发现的焚烧秸秆行为,及时劝阻并宣传政策。此外,县大气办还制作了秸秆禁烧告示牌50块,插于县城周边各村屯主要路口,着重抓紧抓好重点区域的烧工作。

  

(二)联合巡逻执法,联防联控。

  

为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县大气办制定了轮流巡查检查制度,组织10个责任部门轮流开展秸秆禁烧执法巡查行动,对县城周边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等行为进行巡查监管,及时制止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行为。充分利用 “融水大气治理工作群”平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秸秆焚烧突出的情况由大气办及时致函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力度跟进解决。截止630日,各责任部门处置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行为200多起,教育相关人员300多人。县城管执法局对违法焚烧秸秆行为立案1起,结案1起,处罚金额为500元。

  

(三)建立全县网格化监管机制,推进秸秆露天禁烧区划定工作。

  

按照上级对秸秆禁烧工作实行网格化监管的要求,年初制定了《融水苗族自治县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分别从县---屯四级层层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全县秸秆禁烧工作。

  

县大气办积极配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自治区环科院,完成我县秸秆露天禁烧区划定工作,现正在开展全县各乡镇的秸秆禁烧网格划分工作,对全县进行分级分类划分,落实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到乡镇、村、屯一级,下一步将依据上级的秸秆网格化清单式管理方案,实施网格员的选派和台账式管理,由市级统筹协调,按计划进行轮烧,尽力做好秸秆禁烧的堵与疏工作。

  

二、“疏”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力推广机械收割,秸秆自动粉碎,直接还田沤烂,用作有机肥,沃土肥苗;并建议亩均匀撒施速效氮肥尿素5公斤,调节秸秆碳氮比,加速有益细菌繁殖作用,促进秸秆沤烂作肥。

  

(二)示范资金扶持4家涉农企业(合作社)分别发展黄牛养殖业、经营青贮饲料和垫栏覆盖料、生产生物有机肥,在砍蔗期大量收购处理蔗农的甘蔗鲜尾梢和干蔗叶;

  

(三)扶持2家养牛专业合作社(公司)---融水县老根畜牧业有限公司和安太乡远岸黄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拟扶持每家企业15万元人民币,收购蔗农甘蔗鲜尾梢,示范建设青贮氨化储存加工生产线,发展养牛产业。

  

(四)扶持2家企业处理蔗叶蔗尾梢---1.融水县简约甘蔗机收服务专业合作社,建设秸秆秸秆基地,处理打包蔗尾青贮饲料和打包蔗叶垫料(或果园覆盖料),拟扶持专项资金35万元;2.融水县龙氏畜牧业有限公司,利用甘蔗尾叶、禽畜粪污为原料经生物技术发酵,生产生物有机肥,拟扶持专项资金40万元。

  

通过大力推广机械收割和秸秆综合利用,起到了良好的疏导、引导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秸秆禁烧难度大,主要原因是综合利用办法和径不多,财政投入资金少,秸秆没有去处,群众无法处理。

  

(二)群众对禁烧工作不够理解和配合,屡禁不止,特别是在农忙时节焚烧面广、点多,巡查和处罚教育工作难度大。部分群众避开工作时间,在周末节假日和晚上焚烧秸秆,防不胜防。

  

(三)今年是融水县脱贫年,各部门、各乡镇脱贫任务十分艰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秸秆禁烧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尽量做到家喻户晓,从源头上抓好思想教育宣传工作。

  

(二)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成员单位联动联合执法工作,严格控制禁烧区火点,严查乱烧秸秆行为。

  

(三)完成我县秸秆禁烧划分工作,实行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化清单式监管。

  


  


  

单位领导签名: 单位领导签名:

  

柳州市融水生态环境局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单位领导签名:

  

融水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630

  


  


  


  

送提议人:莫子朝 沈荣生 莫后清 覃福仙 罗先昭 袁振平

  

梁庆传 廖含绚 马 空 罗进勋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选联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

  

(承办人:韦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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