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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来源:融水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4-03-18 17:30    |  作者: 融水县农业农村局

     一、基本情况

融水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是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性质:行政机关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设局长(县委农办主任)1名,副局长4县委农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科长级)。单位负责人:蒋劲华;办公地点位于融水镇金冠路70联系电话:0772-5122339;邮箱:rsnyj2008@163.com;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

(一)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县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负责拟订全县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参与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三)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拟订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五)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信息化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农村相关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六)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全县渔政管理。

(七)监督管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和自治区特色农产品安全标准。组织协调拟订农业产业地方标准草案指导全县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全县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全县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协助管理外来物种。

(九)监督管理全县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动物诊疗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组织指导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按权限统计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县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自治区及柳州市农业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参与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拟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则,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拟定全县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规划。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六统筹管理全县糖料生产,指导制糖加工协调和指导全县糖料蔗基地建设工作拟订糖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糖业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糖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协调糖业发展和解决蔗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监测、分析全县糖业运行态势,按权限统计并发布糖业相关信息,协助做好食糖流通和实施食糖储备工作负责糖业技术进步及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糖料蔗种植和糖业科技攻关承担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和糖料“保护区”划定、建设、管理工作。

三、融水县农业农村局各股室、二层单位主要职责

局各股室

   农办秘书股(人事党建股),股长:李婷,办公电话:5135925。

负责处理县委农办日常事务。组织对县委农业农村重大改革及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和考核。提出全县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资调整、机构编制和干部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称及岗位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及评价。负责机关和二层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局系统纪检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韦强,办公电话:5122339。

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办、宣传、综治、应急、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局机关固定资产工作。负责机关后勤、车辆管理工作。负责绩效考评工作。

计划财务股,股长:罗江静,办公电话:5121606。

提出全县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编报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协助开展局机关的固定资产、国有资产的账务管理工作。

(四)产业项目综合股,股长:潘庆松,办公电话:5130856。

负责农业农村项目管理、农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起草并牵头组织实施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农业招商引资工作。

(五)质量安全监管股,股长:刘佳佳,办公电话:5127132。

牵头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主要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及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协调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审查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协调开展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工作及农业标准化工作。

(六)农村事业与农业机械化管理股,股长:向全丹,办公电话:5120767。

协调推进“美丽柳州”乡村建设及农业清洁生产建设。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在权限内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做好糖业产业化的协调、服务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起草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七)畜牧兽医与饲料股(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韦钰。

起草畜牧业、饲料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生态畜牧业、循环畜牧业工作。指导畜牧业规模化与标准化生产。负责全县兽药、兽医医疗器械、畜禽屠宰行业发展及兽医医政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动物防疫、动物卫生监督和屠宰行业管理和动物诊疗管理。负责动物疫情管理。

(八)渔业渔政股。负责人:龚小银。

拟订渔业发展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渔业生态健康养殖,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监督和协调渔政工作,指导落实水域禁渔期制度。监督指导人工增殖放流和水生动植物保护。

二层单位

(一)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蓝承勇,办公电话5128068。

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负责兽医兽药、生猪屠宰、饲料、动物卫生、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政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工作;承担日常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查处。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及农业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等工作。负责加强与行业管理、技术推广、检验检测等其他机构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强化与市级及其他县农业农村部门之间的执法协作和协同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能。要完善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的情况通报和案情会商,发挥联合执法作用。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执行上级明确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移送标准和程序,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对改革实施、执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的组织领导。

)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任:龙海光,办公电话:5122373。

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为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提供技术性支撑和事务性服务。按照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要求,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农机化项目,建设现代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负责农业机械新技术引进、开发、示范、推广、应用工作,主要是引进、示范和推广适合县农业产业发展的新机具、新技术,推动我县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全县农业机械化水平。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开展农业机械化生产、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机维修网络建设和农机抗灾救灾工作,并提供事务性和技术性的咨询服务承担农业机械产品需求与科研导向目录、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以及农机生产、维修、作业等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起草任务。承担农业机械化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具体工作,拟订农业机械化数据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农机产品质量投诉技术性的工作,农业机械化统计、信息工作。承担全县农业机械化安全宣传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为农机驾驶员安全提供技术指导,承担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承担全县农业机械与牌证核发、登记等相关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承担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年度检审相关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事故相关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承担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协助组织农机驾驶操作等各类人员的培训。指导全县各乡镇业务部门开展农业机械化相关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

(四)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站长:谢彦源,办公电话:6451972。

负责监督指导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负责监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的管理协助调查处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负责监督农民负担管理。负责指导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休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及家庭农场提供政策指导服务。负责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负责指导全县农经统计工作。

自治县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站长:杨雪梅。

负责全县水果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开展水果产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和项目研究,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提出促进大宗水果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地方优质水果品牌。做好水果新品种、新技术的研究、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水果生产中的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负责全县水果生产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做好水果生产技术培训、咨询服务。

自治县蔗糖生产技术指导站,站长:张有光,办公电话:5122384

统筹管理全县糖料生产,指导制糖加工协调和指导全县糖料蔗基地建设工作。拟订全县糖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糖业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糖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协调糖业发展和解决蔗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监测、分析全县糖业运行态势,按权限统计并发布糖业相关信息,协助做好食糖流通和实施食糖储备工作负责糖业技术进步及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糖料蔗种植和糖业科技攻关。承担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和糖料蔗“保护区”划定、建设、管理工作。承办糖业生产的榨季检查、监督和协调管理工作。

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李稳。

负责全县粮油、茶叶、桑蚕、蔬菜、中药材、种子、土肥、植保、农业生态等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开展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应用推广工作。承担农作物病虫害及外来有害物种的监测、预报,提出防控及处置技术措施。指导全县各乡(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肥料资源调查、土壤改良与培肥、土壤肥料监测及耕地质量分等定级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农产品(种植业)产地和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监测、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等技术性、业务性方面的工作。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收集农业农村推广相关技术信息。开展农田环境监测和农田环境分析评价等工作。

自治县农产品安全风险防控站,站长:龙云涛,办公电话:6451976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宣传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咨询和培训工作。承担辖区范围内业务主管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日常性检测工作和其他监测任务。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辖区范围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和定期对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抽样检测工作。负责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分析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向业务主管部门提出预警与防控建议以及为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提供技术支撑。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县域“三品一标”认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制定和修订及验证工作。负责指导本县的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安全和农业生产。负责管理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定期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送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参与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助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农产品(种植业)质量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技术性工作。

自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韦钰,办公电话:5123631。

负责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对我县动物强制免疫;提出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动物疫病及兽医实验室免疫抗体的检验、检测、诊疗定性和技术仲裁;动物疫情的调查、监测、预警预报以及动物疫情收集、汇总、依法上报;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的技术指导、培训和科普宣传;组织和管理动物预防用生物制品、防疫器械、免疫标识等动物防疫物资的管理;指导乡镇业务部门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自治县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莫波飞,办公电话:5127862。

负责全县渔业技术、水产养殖新品种、新模式及渔业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渔业技术科技攻关。负责全县养殖水生动物病害的监测、诊断及防治,疫情的调查、分析、收集、汇总、预警预报并依法上报养殖水生动物病害疫情,负责病害测报、防治,开展水生动物重大疫情的采样、监测、防控负责渔业资源增殖、水生野生动物资源、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养殖环境保护和管理方面的事务和技术性工作。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相关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协助开展渔业水质、渔业投入品、渔业产品的监测、规范使用指导、检验检测工作。负责全县水生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和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技术指导,开展水生动物重大疫情的采样、监测、防控和评价服务。负责全县渔业资源和生态安全技术指导,为实施江河渔业资源调查、鱼类资源研究及保护、鱼类标本制作及保存、渔业生态环境保护及安全评估、渔业灾害预报与防控提供技术指导。负责全县渔业公共信息、技术宣传教育与渔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现代渔业信息、养殖科技知识及咨询等服务,指导基层水产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渔业信息网络建设和渔业社团专业技术工作。负责水产投入品安全使用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指导,渔业无公害基地和水产健康养殖基地建设、技术指导,承担地方渔业技术标准编制及标准化养殖推广、水产品加工质量、水产原良种审定、增殖品种和苗种引进、渔业品牌创建技术指导。编制全县渔业生产技术培训计划。负责面上渔业生产安全、实用技术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开展水产苗种生产、水产新品种的引试、示范、推广。优良水产品的评选及优良单株的选育繁殖。负责全县渔业生产项目的申报指导工作。负责渔业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和初设计,以及项目实施工作的检查、验收。协调做好全县渔业产前、产中、产后的物资服务和指导工作。宣传贯彻国家休渔期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休渔期制度宣传、休渔评估的相关事务和技术性工作。负责渔业资源增殖保护、渔业用油补贴相关的事务和技术性工作。负责与渔业相关的事务和技术性工作。负责渔业水域污染事故、渔业纠纷相关的事务和技术性工作。负责相关渔具监督管理的事务和技术性工作。

十一自治县畜牧站,站长:吴海峰,办公电话:5123091

负责全县畜牧业的养殖技术指导,包括畜禽新品种、养殖新模式、畜牧业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提出畜牧业技术推广方案,组织实施畜牧业技术科技攻关、技术培训、科学技术宣传。负责全县种畜禽、畜禽遗传资源管理工作,包括种畜禽质量管理、畜禽新品种引进和推广、杂交改良,地方优良品种和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负责全县种草养畜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包括优质牧草品种引进、种养效果试验认证、农作物秸秆调剂饲用技术指导。负责养蜂业的管理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工作。负责全县畜牧业良种化、养殖规模化、养殖标准化推广示范工作,包括畜牧业产业项目的政策宣传、申报受理、实施指导、组织验收工作。协助畜禽“三品一标”生产基地申报和认证、畜禽规模养殖场生态养殖认证及管理工作;参与畜牧业养殖区域规划、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技术标准制定,指导畜牧业品牌创建工作及规模养殖场备案、养殖档案管理等工作。协助全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普查、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和新技术应用、推广工作。负责全县畜牧业信息收集、统计、分析工作。

十二自治县动物安全服务中心,主任:罗坚。

负责承担职责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督技术性和服务性的工作。负责承担职责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饲养、生产、经营、运输、屠宰、储存各环节的动物防疫监督技术性和服务性的工作。负责动物疫情的处置、扑灭、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督方面的技术处理业务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民间执业兽医队伍及动物诊疗活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抽样、采样、检测的事务、技术性工作。负责全县动物卫生行政许可、资质认定相关的事务、技术性工作。负责全县动物卫生安全公共信息、技术宣传教育与培训,开展现代动物卫生安全信息、科技知识及咨询等服务,指导基层动物卫生技术服务体系和信息网络建设。动物养殖环节投入品安全使用和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的事务、技术性工作。负责全县动物卫生安全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导乡镇业务部门开展动物卫生安全相关业务工作。

十三自治县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校长:俞灵恩,办公电话:5123143。

负责农业机械知识的普及。负责农机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机使用管理和驾驶操作等各类人员的培训与考评。负责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机械与牌证核发、登记相关的事务和技术性工作;开展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年度检审相关的事务和技术性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化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机使用的培训工作。

十四自治县农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陈超华。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社会事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协调乡村产业发展,为全县农村社会事务、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增效提供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持。负责提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建议,参与全县相关政策的研究制订,规划编制和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等相关工作。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指导全县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相关技术指导,负责相关信息收集和数据统计。参与相关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承担农村社会事业相关技术、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自治县农业综合项目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潘庆松。

负责全县农业投资和农业项目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提出全县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建议、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规划建议、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建议、及负责土地开发整理的农田整治项目计划的相关工作。提出全县农业农村能源项目发展规划建议,负责农业农村能源项目的组织实施,以及新能源利用相关事务性和技术性的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理整治的农田整治项目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负责指导全县各乡镇业务部门开展农业综合项目发展相关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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