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机构名称:融水苗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机构性质:融水县人民政府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 融水镇园林路36号之三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72-5122450,5122038
电子邮箱:rsxwtglj@163.com
负 责 人: 周卫军(党组书记、局长)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文化艺术、体育、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产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的产业政策,组织推进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文物、旅游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综合管理全县社会文体广旅各项事业,指导开展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
(二)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负责优秀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传承普及和挖掘整理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文物旅游资源调查、学术科研和相关保护工作。
(三)指导和协调全县广播、电视系统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制定文化艺术创作、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各类文化艺术作品的创作、评选和推荐工作,开展对外文化体育旅游宣传和交流。
(四)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国家A级旅游景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负责全县旅游市场开发、旅游产品开发、旅游宣传推广工作,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及分析工作,指导全县旅行社申报和管理,组织实施旅游各项服务标准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宾馆饭店(酒店)、农家乐、乡村旅游区的星级评定和管理工作。
(五)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市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协调和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县性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七)检查指导全县文物、旅游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查职责,依法组织查处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八)依法对文化、体育、广电、文物、旅游从业人员实施管理,制定全县本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实施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资格认定。
(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二层单位业务,督查、督办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事项的贯彻落实。承担文电、会务、保密、信访、安全、财务、党建、档案、政务公开、绩效考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草拟并实施年度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宣传方案。组织、协调本系统的文创产品、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和路线等各类宣传和促销工作。负责各类信息宣传和报送工作。负责涉外工作。
负责人:蓝柳苗;联系电话:0772-5122450,5122038
(二)公共文体股。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文化艺术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设施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广电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保障工作。负责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活动场所设施建设,广电“村村通”“户户通”、 无线发射基站等建设项目。负责策划组织全县性文化体育和旅游节庆活动。负责拟定并实施全县“广电云”年度发展规划。负责“广电云”的上线、运行和管理。负责场、馆、景区的智慧讲解、电子阅览等建设和管理。
负责人:韦参环;联系电话:0772-5123611
(三)产业规划股。草拟并实施全县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指导行业星级评定、创建、项目建设和管理。承担行业统计与分析、招商引资、文明旅游、旅游投诉、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行业的政策、法规。承担本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指导旅游各项服务标准工作。承担导游队伍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人:赵进东;联系电话:0772-5130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