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融水苗族自治县洞头镇洞头村 村庄规划》批前公示的公告
关于 融水苗族自治县洞头镇洞头村
村庄规划 批前公示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融水苗族自治县洞头镇洞头村村庄规划》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如下:
一、 项目概况
洞头村位于融水苗族自治县中北部,洞头镇的东部,北与贵州省从江县毗邻,西接甲烈村、高安村,东接六进村,南和安太乡接壤,是黔桂两省的交汇处,距离县城约95km。洞头村下辖10个自然屯,总人口4398人,村域范围面积为4081.85hm2。
二、 编制理由
以村庄为抓手,借助精准扶贫的建设契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完善生产、产业、经营三大体系。提升乡村整体环境与特色风貌,解决村域内现状道路硬化、给排水、环境卫生、村庄公共划定空间及停车问题,结合现有特色种植和特色养殖,带动全村经济发展,并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让乡风民风美起来、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
三、 主要编制内容
(1)明确规划目标
本规划根据城郊融合型村庄特点,分析判断洞头村发展趋势和发展方向,衔接相关上位规划,对其进行明确的发展定位和相关规划指标的指导。
(2)挖潜土地资源
基于村庄现状资源条件与发展方向,遵循集约节约用地原则,对原有的土地资源进行整合,充分挖潜土地资源,盘活存量用地,确定一个合理的开发容量支撑乡村产业的发展农村居民点的建设,加强乡村振兴用地保障。
(3)优化空间布局
通过优化生态空间、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功能布局,落实各类空间管控措施,从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农村居民点等方面进行分析规划和引导,提出国土空间优化方案。
(4)提升风貌品质
在现有民居风貌基础上强化苗侗建筑风格,提取特色建筑元素和符号,分现状农房和新建农房两类空间,建立空间模型演绎柳北苗侗特色民居,提出住宅建筑风貌引导建议。
(5)保障公共安全
针对洞头村火灾隐患大、滑坡泥石流易发、部分村庄存在洪灾隐患等情况,本规划完善了各村屯的消防设施,设置防洪堤,新增应急避难场所等,进行设施查缺补漏,保障村庄公共安全。
(6)提出整治方向
以国土空间问题治理、生态环境恢复与景观提升为主导,通过对区域范围内的主要山体、水域、农田、种植园和居民点进行综合治理,构建“山青、水秀、田优、村美、景丽”的村域空间发展格局。
(7)明确管控路径
结合实用性村庄规划的要求,明确规划实施路径,在传统六条控制边界线的基础上,增加“新建农宅控制边界”,明确边界内各类用地的管控要求及各类边界的转换规则,直接指导村民新房建设,为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提供法定依据。
(8)制订实施计划
此部分内容强调在整治规划与落实操作之间形成紧密衔接,从政策保障、组织保障、资金保障三方面入手,确立实施步骤、项目建设时序和投资估算,探寻适合洞头村的村庄规划实施方式。
四、公示地点:
1.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ongshui.gov.cn/xwzx/tzgg/)。
2.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融水苗族自治县洞头镇洞头村村民委员会。
五、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1年 2月7日至2021年3月8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潘旭,电话:0772-5866185,邮寄地址:融水苗族自治县融水镇寿星中路28号之一融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股,邮编:545300,电子邮箱:rsgtkjghg@163.com)。
附件:《融水苗族自治县洞头镇洞头村村庄规划》(批前公示图)
相关解读: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1905/9567599b5c69447190da84e2ccac245a.shtml
融水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