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县第七批廉租房转公租房申请审核符合结果公示
融水县第七批廉租房转公租房申请审核
符合结果公示
根据《柳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柳政办〔2014〕162号),我局对城镇低保被取消的廉租房承租家庭的资格进行重新审核。现将符合廉租房转为公租房租住条件的申请家庭审核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期为七天(从2021年1月6日至1月13日)止。
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月13日前向我局提交署实名的检举材料,检举人受法律保护。
联系地址:融水镇寿星北路72号融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保障股,检举电话:5128095。(注:公示名单粘贴至各社区政务公开栏)
附件:融水县第七批廉租房转公租房申请符合名单一览表
融水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6日